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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体制

我国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是第一位的,是重要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

“预防为主”是指,积极主动预防是实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在第一项生产中都应首先考虑安全因素,经常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自觉形成一套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基本方针,是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

我国实行“企业负责、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负责是指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国家监察是指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全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群众监督是指各级工会、社会团体、民主党派、新闻单位等对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监督。工会监督是群众监督的主要方面,其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工会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群众监督检查网络作用,履行群众监督检查职责,发动职工群众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使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到企业、班组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