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是写在龟的腹甲和兽骨上面的。甲骨文又叫做“殷墟文字”、“契文”、“甲骨卜辞”、“龟甲兽骨文”,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种文字,起源于中国商朝晚期。甲骨文的使用从商朝晚期一直延续到了春秋时期,当时的人们喜欢使用甲骨文在龟甲上面占卜、记事。汉字的“六书”原则,在甲骨文中都有所体现。
甲骨文,具有对称、稳定的格局。具备书法的三个要素,即用笔、结字、章法。从字体的数量和结构方式来看,甲骨文已经是发展到了有较严密系统的文字了。但是原始图画文字的痕迹还是比较明显,象形意义也比较明显。
甲骨文记载内容主要有四项:
1、经过加工和刮磨的龟甲和兽骨,由专门负责的卜官保管。卜官在它们的边缘部位刻写上记述这些甲骨的来源和保管情况的记事文字,称“记事刻辞”。
2、卜官在占卜时,用燃着的紫荆木柱烧灼钻凿巢槽,使骨质的正面裂出“卜”形状的裂纹,这种裂纹叫作“卜兆”,是据以推断卜问事情吉凶的依据。在时代较早的甲骨卜兆下面,刻写出占卜进行顺序的数字,这种数字也叫“兆序”。
3、甲骨文的主体部分是卜辞,即占卜活动结束后记录占卜活动进行情况与结果的刻辞。大多刻写在甲骨的正面,也有部分刻写在反面的。
4、以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相配组成的六十个干支名称的干支表,可说是我国最早的日历。另外,甲骨文中还有一些当时学习刻写卜辞的人练习刻写的作品,称为“习刻”或“习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