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托普利片说明书[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其化学名称为: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适应症]
(1)高血压。
(2)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
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
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
①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②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③咳嗽;
④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①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②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③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
④心率快而不齐;
⑤面部潮红或苍白。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禁忌]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①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②骨髓抑制;
③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④血钾过高;
⑤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⑥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⑦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①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②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