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女子提前立遗嘱把存款留给初恋,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的。
一、存款留给母亲或许是个更好的选择。
二、初恋并不是感情的结束。
纵使我们觉得初恋很重要,那就在有限的生命里好好感谢他就好了,没必要让自己的财产特跟一个早就断了瓜葛的人再重新有牵连。这其实对于自己的父母也是不公平的。还不如就把自己的东西都留给自己的父母,对于自己身边的朋友,在活着的时候好好对待他们比什么都强。
我觉得没有必要,首先29岁立遗嘱就让人觉得大题小做,其次又是把存款留给了初恋,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该放下了,没准初恋根本就不愿意接受这份遗嘱。
其实我觉得对于她来说可能觉得有必要,但是如果对我而言的话,我可能会选择直接将所有财产留给家里人,或者是直接捐给公益机构。
我认为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自己和初恋之间已经断绝了很多的关系,所以在自己以后的生活中就不要有太多的牵扯,以免影响自己接下来的生活。
我觉得挺没必要的,现在她还比较年轻,太早做决定,以后指不定会后悔,以后指不定会遇到更加喜欢的人,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