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晚,延庆第七中学校门口,一辆轿车将走在斑马线上的高三女生张格撞飞。张格经抢救无效身亡。延庆交警大队表示,肇事司机李某涉嫌醉驾,已被刑拘。
目击者称女孩被撞飞40米
延庆七中位于延庆县延农路附近,门前一条东西向的马路宽约10米,朝北的校门前划有斑马线。
昨日13时许,三三两两的中学生穿过斑马线,到校门对面的小吃摊买小吃。斑马线向西约40米处,马路北侧的绿化带中仍可见轿车碎片,马路上也还有一处非常明显的血迹。
多名目击者回忆,事发当日21时10分许,学校高三年级已经放学,接孩子的家长和学生在人行道上穿行。突然一辆车疾驰过来,将一名女生撞飞约40米。“人被撞飞起来,从天上落下又砸在那车的挡风玻璃上。”附近一名卖鸡蛋饼的小贩回忆,事发后,女孩的母亲一边向人群求救,一边拨打急救电话。
中文名
张格
民 族
汉
逝世日期
2013年9月23
职 业
学生
毕业院校
延庆一中
张格(?~九二七),字承之,一字义师,宿州符离(今属安徽)人,郡望河间(今属河北)。天复三年(九○三),其父张浚为杨麟所杀,格逃入蜀依王建,为翰林学士。武成元年(九○八),拜中书侍郎、同平章事,累加右仆射、太傅。后主王衍即位,贬为茂州刺史,再贬维州司户。乾德六年(九二四),复入相。前蜀亡,入洛,授太子宾客、三司副使。天成二年卒。《旧五代史》卷七一、《十国春秋》卷四一有传。另参《资治通监》卷二六六。张格词残句,据董本《宋朝事实类苑》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