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肺结核病人正呈“年轻化”趋势。我们所说的“女儿痨”就是女性青春期结核病。“女儿痨”患者能否结婚生育,一向是民间注意的问题。对于“女儿痨”要根据病情而定。一般说来,结核病活动期最好暂不结婚,重症和排菌者更是如此。因为此时结婚,会使病人各方面负担加重,从而影响治疗效果,甚至使病情恶化。排菌的病人还可能把结核传染给爱人。一般女性患者,在疾病康复后两年结婚为好,或者婚后暂不怀孕。但对肺结核的恢复期或肺结核稳定又没有并发症的病人,经过正规抗结核治疗扣是可以怀孕的。不过妊娠期间一定要注意休息和营养,不要随意服药。肺结核是一种传染病,而不是遗传性疾病,所以没有遗传性,出生的孩子不会因此发生畸形,但是可以发行婴儿先天性结核病。
婴儿可以通过母体的血液、呼吸道及消化道感染。由于结核病病程长,易复发,部分患者有传染性,因此已婚的“女儿痨”患者要特别注意不要把病传染给丈夫。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是患者本人要抓紧合理化疗,减少传染机会,从根本上消除对丈夫的威胁。“女儿痨”患者一般积极化疗两周后便可推动传染性。所以早期发现和及时治疗比单纯隔离更为有益。目前多主张不住院化疗,病人在家中隔离治疗。除按医生嘱咐服药外,患者最好单人居住1个房间,房间要经常通风,尽量减少病人与健康人频繁接触。对病人咯的痰、生活用具、食具等必须经常消毒处理。当然,已经治愈的“女儿痨”也就不存在将病传染给亲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