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是1964年全国首批创建的外国语学校之一,天津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学校秉持“融中西文化,育国际英才”的办学理念,凸显“开放式教育”的办学特色,坚持开放、多元、自强、志远的校训,以培养复合型、国际型预备人才作为学校的育人目标。
学校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贯彻执行天津市教委颁发的中学课程计划,强化外语课程。学校开设英、日、德、法、西五种外语,实行“一主一辅”的多语种人才培养模式,即每位学生主修第一外语,辅修第二外语。外语教学实行小班化、对话式、全外语教学。学校还开设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校本课程和各类社团活动,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特长,让每个学生获得更好的发展。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6.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暂不要求,需在两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7.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
8.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