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给不给嫌犯打马赛克”没有明确的要求,但犯罪嫌疑人也有肖像权、名誉权。给犯罪嫌疑人打马赛克不属于侵犯隐私,不打马赛克有可能侵犯隐私。从其称谓其实就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还只是“嫌疑人”。站在法律的角度,这些人未经法院审判并定罪的时候都属于犯罪嫌疑人,我国宪法及刑诉法都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所以犯罪嫌疑人在法律上的尊严和权利应受到保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被定罪的情况下,以及社会特殊群体需要保护的,需要打马赛克。就未决犯来说,如果媒体大量传播某项事迹是犯罪嫌疑人所为,而最终法院没有认定该项事迹是犯罪嫌疑人所为,那么传播这些事项的媒体就涉嫌侵权。有的犯罪嫌疑人是不需要打马赛克的,比如,通缉中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定罪的人(非未成年人)可以不打马赛克。现实中,有的被打了马赛克,主要是为了利于其改造,而且罪犯刑满释放后还要回归社会,如果对其过度曝光后会让罪犯与社会产生距离,难以融入社会,避免其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