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来确定责任
水塘是干什么用的?在南方是用来饮水,洗菜用的。有的用来洗衣服。
在北方自然的水塘叫泡子,有鱼。有的是养鱼池。
按水塘的归属,来确定管理责任。水塘有的为村集体所有,一般承包给农户。
你家有一块水塘,你有管理责任。按远近,你家对水塘有3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你家院内的水塘,非经你同意,他人翻墙闯进你院水塘游泳(你家无人或正在睡觉。)溺水而亡,你不负任何责任。你发现制止不力,倒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溺亡,你负5%的赔偿责任。8岁以下幼童溺亡,你负10%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在你家门前,在村内来往行人较多的你家水塘,在水塘周围设置高达2米以上铁絲网等封闭围栏,并设警示标志,非经你允许,他人不得入内。他人乘夜间或白天你不在,剪断围栏钻进水塘游泳溺亡,你不负赔偿责任。不设封闭围栏,或围栏已有漏洞未及时修补,未设警示标志,他人进入你家水塘游泳溺亡的,你家因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你家负责10%的赔偿责任,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溺亡,你家负20%的赔偿责任,对8岁以下幼童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溺亡,你家负3O%赔偿责任。
第三种情况:你家水塘离你家较远,处在野外。只要在显眼处有安全警示标志,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会知道进水塘有危险,明知有危险,冒险进水塘游泳溺亡的,不负赔偿责任。但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要负10%的赔偿责任。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就是不满8周岁的幼童进入水塘溺亡,你家要负15%的赔偿责任。
如果几十年前发生这样的事,一般都是自认倒霉,没人找你的事,但现在人们维权意识增强了,加上有不少法院的判例在先,对池塘管理人、拥用人的要求严格了,要求有安全措施,设置有安全警示标识,没有按要求设置的,出事后将会承担一定责任。
我想,这个最重要看你家的水塘位置在哪里?去游泳的人是否成年,是否得到你的许可,以及你是否知情?是否收费?不同的情况,结果可能有所不同,但是总体来讲,是有一定的责任风险的!
如果水塘在你家院内,费公共场所,而且你的院子是封闭的,大门也能有效关闭,那有人偷偷进来游泳,哪怕是未成年人,我认为你都没有法律责任——但是,估计会被死者家属纠缠,陷入无穷尽的纠纷中,会被搞得筋疲力尽!
如果水塘是开放的且在公共区域,那建议你一定要采取必要的封闭措施,设置必要的提示、警醒标志,否则,一旦发生溺水事故,你大概率是会承担法律责任的——只是责任大小的问题!因为,你无法证明你的安全措施已完全到位——对方估计会说,如果你的安全措施到位,为啥会发生事故?!最保险的就是如果没有必要保留,那就把水塘填了,填好,确保安全!😂😂😂😂
早期发出过预警么?比如警示牌之类的?如发出过责任会小很多!
肯定有责任。此塘是你开,鱼儿是你放,若是淹死人,看你如何办?所以要用不锈钢把塘围起来,缝隙不能太大,以免人钻进去,而且要足够高,以免别人攀爬。最好在围栏上安装摄像头,并喂养一只恶犬看守。
你有钱就有责任,如果你穷得叮当响就没有责任。现在有些人向钱看,如果你是老板榨得出油,出事家人就来找你赔偿。在河里海里出事的总沒见有人去找国家赔偿。
有无警示牌?水圹不可能用盖子盖住。
写个警示牌。
相似于和氏壁的故事:卿无罪,怀壁其罪。
假若真有人在你家水塘溺亡,就会被诉无护栏,无警示至他人身亡,索赔……
你家的水塘,是自己家新开挖的,最好用栅栏围起来,有条件找人弄盖子,否则淹死人,你家很麻烦,你见过跳长江自杀的,有那个律师去和长江管委会去打官司的?因为律师不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