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4600万买一套别墅,说明也是个有钱人,凡是有钱人一般都是比较讲究的,如果所买的别墅院子外面有坟头的话,估计是很难接受的,这种难以接受也未必就是忌讳,或许是觉得心理上不爽而已,毕竟花了那么多钱,没有理由不是一套完美的房子,当然,也有人对传统忌讳很敏感。
一、事件的新闻背景据媒体报道,在8月17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个购房纠纷案件。原告葛女士在2020年4月6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被告闫女士在朝阳区的一栋3层的别墅,合同约定价格为4600万元,并支付了50万元定金。
但随后葛女士发生清明节居然有人在别墅围墙外的上坟,居然有好几个坟头,询问其他邻居才知道每年如此,祭扫,烧纸钱,献花等很常见。所以原告认为这是凶宅,违法了合同中出卖人承诺的房屋无重大瑕疵条款,她对此非常忌讳。被告应当如实告知,否则就违反了诚信原则,属于违约。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双倍定金100万元。
而闫女士则认为这套别墅也是她从前房东处买来的,买房后她并未居住,根本不清楚墙外坟头的事情,不存在隐瞒重大瑕疵的问题。而且这个地带规划是绿化带,并非公墓,葛女士是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予以拆除的。且小区外部环境也不是房屋的构成要素,不属于卖家承诺的范围,也不影响使用。一般人对传统忌讳的认知不包括小区外围环境。
二、事件的本质实际上这件事情的焦点就是对传统忌讳的认知,被告买了房子没有居住又再次转手,这中间是否有可能她也意识到了外面有坟头,所以才再次转手的呢?答案不得而知!但城市和农村不一样,在农村地区房子外面有坟头还真不稀奇,但是在城市的话,一般人的确很难接受,虽然是外围环境,但这些环境往往都是买房者在买房之前考虑的因素。可以想象,葛女士是不会再买这套房的,哪怕是是败诉了,50万定金不要了,也不会要那套房子的。
至于说举报拆除坟头,我觉得有点难度,一般人家对坟头是非常在意的,不会轻易迁坟的,那也同样是忌讳,即便迁坟了,很多人认为忌讳还是摆在那里。不过从描述来看,周边并非就这一套别墅,其他邻居都能居住,为何葛女士不能接受呢?说明忌讳的事情,往往是因人而异的。
三、事件带给我们的思考买房是大事,就算是有钱人也要重视,不然也是有很多烦恼的。在买房的时候不要仅仅相信卖房和中介的承诺,必需要自己亲眼去看,看不懂的就找朋友一起看,必要时可以走访一下邻居,很多重大瑕疵事项隔壁邻居一般都是知道的。
总的来说,法院暂时还未宣判,但这桩交易肯定是成不了了,对传统忌讳的思想是很难改变的。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肯定是忌讳的呀,因为居民住所的周围是属于绿化的公共环境,是不能用做坟墓和公墓的地点,购买房屋者发现了是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的
应该是吧,我们大多数人看到这种情况应该是不会去买的,所以住户维权是合理的。
我们广东这边还是很忌讳的,经过有坟的地方都绕路走。不过这种事也常有,开发商是不会告诉你其实这里以前是乱葬岗。
当然很忌讳,因为坟墓是死人住的地方,死这件事情本身就不详,所以跟死沾边的东西就带有不祥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