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迅猛,网络直播这个行业现在是越来越流行,覆盖到各个方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广受关注, 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那么未成年人的打赏到底能不能退呢?我主要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沉迷网络影响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本身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长期沉迷网络直播不仅影响自己的学习,同时对未成年人来说,还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因为网络直播涵盖的内容各式各样,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不健全,很容易受到外界影响,更有甚者有的主播在直播的时候引诱观看直播的观众哥他们打赏,而未成年人可能抵制不了诱惑,从而大量大额奖金。
二、大额打赏是可以退还的那么,未成年人网络直播的打赏到底能不能退,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这些纠纷的法律解释进行了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八岁以下儿童网游支出一律退还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参与网络游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这是依法所能得出的当然结论,所以指导意见没有专门规定。
对于未成年人网络直播的打赏是否能退,法律并没有进行“一刀切”。
关于未成年人网络直播的打赏能退吗,各位有什么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网络直播越来越多,很多平台都会有直播,直播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有吃播、游戏主播、带货主播等,直播越来越普遍,直播当网红貌似现在已经渐渐成为了一种职业,很多人都把直播当作一种工作。当然,直播带来的收益也是非常客观的,只要有人刷礼物就是可以兑现成钱的,但是现在很多主播背后都是由公司,有团队操控的,有运营有策划,是一个分工明确的团队,个人想要把直播做好,已经是非常困难的了。由于家长让孩子过早的接触手机,导致观看直播的人群也是趋近低龄化,很多未成年人都喜爱看直播。又对一些诱惑无法抵御,对金钱也无定义,导致很多未成年人在网络直播的时候给主播进行打伤,有一些数额还不少,那么这部分钱可以退么?
有相关法律要求明确指出,如果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对网络直播的打赏一律予以退还。对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该退还部分与其年龄和行为智力能力不符合的那一部分,该规定没有明确指出是否应该退还,所以还是得以其打赏的具体内容而定,也就是有商量的余地。如何才能避免孩子误入歧途,导致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呢,家长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①减少看手机家长一定不能直接把手机给孩子,尽量减少其看手机的时间,看多了对视力不好,而且孩子看手机的时候家长一定得陪在身边。
②金钱的概念告诉孩子钱不是不劳而获的,是父母辛苦赚来的,不可以随意挥霍,要花在有意义的事情上。
③多买些书鼓励孩子多看书,不要看手机,看直播是无意义,浪费时间。
总之,家长得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不要等真的发生了再后悔。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总则》等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自然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一般由父母为第一法定监护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方可有效。
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的,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该无效款项。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9条等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应当予以支持原告的请求。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9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未成年人网络打赏有效吗?最高法明确:无效!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