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同时告9家用人单位,被认定碰瓷
现在碰瓷的主力是老人,人家真不怕坐牢。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凡是拆穿的碰瓷都是未遂,金额不大,没法判刑。老头老太跟本不怕坐牢,正好国家养老。政府才怕呢。
惩治碰瓷很难,但整治碰瓷并不难,而且无成本。不如换个思路,碰瓷犯罪有个特点,需要法律的帮忙才完在。如果法律不帮他呢? 虽然不是所有的碰瓷都拆穿,但凡拆穿一个,即取消其法律胜诉权。他今后的一切民事纠纷,司法一律判输,不再看案情。
也就是说: 法律这次制不了你,但不再为你服务了。
这样他就不能实施下一次碰瓷了,碰了也输。真撞死也白撞,而且风险无限大,因为未知的一切民事纠纷都得不到法律保护。那些职业碰瓷犯只要暴露一次,职业生涯终结。
让讹诈的风险成本不可控。 讹人的嚣张在于零成本,不暴露就大赚,揭穿了也没啥。而且失败了无损失,可以反复干。而一旦民事胜诉权取消,其面临今后的未知的风险,指不定今后发生什么事。今天诈别人几万,可能今后赔掉几百万。比如曾经的碰瓷人在之后真被交通肇事撞了却无法得到法律救济,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法律制裁不了碰瓷人,但法律不再为他服务了。对,真被撞了也败诉。
当一部分人被取消胜诉权后,就会成为其它碰瓷者的目标。碰瓷者会黑吃黑,形成罪恶内循环,就会少溢出危害社会了。他会被碰瓷者盯上的肥肉,让碰瓷者黑吃黑。这样他们伤害普通人就少了。
当然,在黑吃黑过程中。碰瓷者被揭穿,这次依然胜诉。但下次开始也被取消胜诉权,所以碰瓷犯也会带足取证设备来防范。让这些碰瓷犯狗咬狗,自已消灭自已民。
比如:我撞了人,被撞的是没有胜诉权的碰瓷人。报警,警察来了解案情。我不承认撞了人。警察一查他身份,对我说:你走吧,他全责。他拿出监控,证明我也说了谎。我也碰瓷了,这次还是他全责。但我也失去了胜诉权。
看到吗?这就是惩恶扬善。如果我图谋不轨,成功一次,以后就跟碰瓷者一样了。而碰瓷犯为了保护自已,出门会做足功课。不要说再碰瓷了,会小心地不碰别人。还要提防黑吃黑,如果发生黑吃黑,他提交的证据也能干掉一个碰瓷人。这样碰瓷的风险就极大了。而做老实人的风险比不老实小,这才是引导正能量。
你可能对国家的行政能力有点太高估了。
现阶段,基层的执行力还是非常不够的,有些事情可以慢一点做,但是绝不能做错,做错了就非常损害威信。
今天下班路上,地铁上一男士突然倒地不起,满地
铁的人没有一个上前扶的,都在一米外或更远处观
,地铁上也没有乘务员,可怜这男子晕了几分钟
后自动慢慢爬起来,靠着墙坐在地上坐了会。
我不是想表达人们冷漠,当时地铁上的人都表现挺
着急的,想上去帮忙可又不敢上前。哎都不容
易呀!
成本太高
对三方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