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1987年制定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试行)中,对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设计,做了明确地规定:1-3层为低层住宅;4-6层为多层住宅;7-9层为中高层住宅;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1、低层住宅的特点是:层数少、上下联系方便,平面布置紧凑,结构单一,平面组合灵活,既能适应较大、标准较高的要求,又能适应标准较低的居住情况。
2、多层住宅在我国目前新建或正在建造的城镇住宅中占90%以上。它的优点在于:(1)它比低层住宅在占地上要节省,同时又比高层住宅建设工期短,一般开工一年内即可竣工;(2)无需像高层住宅需要增加电梯、高压水泵、公共走道等方面的投资;(3)结构设计成熟、通常采用砖混结构,建材可就地生产,可大量工业化、标准化生产。因此,多层住宅造价较低,价格适中,易于被普通消费者接受。
3、高层住宅是城市化、工业现代化的产物,按它的外部体形可分为塔式、板式和墙式;按它的内部空间组合可分为单元式和走廊式。高层住宅一般设有电梯作为垂直交通工具,为此国家还明确规定:12层及12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幢楼设置电梯不少于两部。高层住宅的优点是可以节约土地,增加住房和居住人口。建造和使用高层住宅也有不足之处,如:投资大,高层建筑的钢材和混凝土消耗量都高于多层建筑,加上要配置电梯、高压水泵,增加公共走道和门窗,一次性投入很大,另外使用后,还要为电梯、泵站修缮养护付出一笔经常性费用等等。
我们目前常说的"板式小高层"是指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小高层住宅,目前大多在9至12层左右。
"塔楼"主要是指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通俗地说,塔楼以电梯、楼梯为布局核心,上到楼层之后,向四面走可以直接进入户内;而板楼由许多单元组成,每个单元用自己单独的楼梯、电梯。但从其外观上看,不一定都呈"一"字型,也可以是拐角、围合等形状。
跃层式住宅是近年来推广的一种新颖住宅建筑形式。 这类住宅的特点是,内部空间借鉴了欧美小二楼独院住宅的设计手法,住宅占有上下两层楼面,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它辅助用房可以分层布置,上下层之间的交通不通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联接。
跃层式住宅的优点是每户都有二层或二层合一的采光面,即使朝向不好,也可通过增大采光面积弥补,通风较好,户内居住面积和辅助面积较大,布局紧凑,功能明确,相互干扰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