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人寿
2000年10月25日保监会同意东方人寿保险公司筹建。它与民生人寿、生命人寿和恒安人寿被齐称为“壳公司”,因为监管层希望它们只能与外资合资后方可经营。
2001年12月28日,东方人寿获准成立。
2001年12月31日,保监会正式颁发《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2002年01月24日,国家工商局正式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4年2月27日,保监会正式批准其开业。
2004年8月,业界传出东方人寿被保监会勒令停业的消息。
据东方人寿内部人士透露,自停业来,他们没有产品没有客户,工作人员一度只有不到20人,靠公司最初投资一处商业地产的收入维持运营,员工没有奖金,只有基本工资。
甩脱德隆阴影 东方人寿重组四月定盘
世事变迁,停业7年的东方人寿没有当初的意气风发,更多展现的是一份谨慎和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