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纳是一位在西方教育界和心理学界都享有盛誉的学者,他主张学习的目的在于以发现学习的方式,使学科的基本结构转变为学生头脑中的认知结构。奥苏伯尔也是一位著名的心理学家,他根据学习者是否要理解学习材料,把学习分为有意义学习和机械学习;根据材料的意义是由学习者发现的还是他人告知的,将学习划分为发现学习和接受学习。由此可见,布鲁纳和奥苏贝尔两个人都提倡“发现学习”,但是二者的“发现学习”有什么异同呢,今天为你揭开谜底。
1.从提倡学习类型看
布鲁纳提倡发现学习,这种发现学习要求学生利用教材与教师提供的某些材料,亲自发现应得的结论或规律,在学习中成为“发现者”。而奥苏伯尔提倡的发现学习,则是要求教师根据学生原有的认知结构,学生依据教师的指导和传授习得某一知识。二者之间的显著差别在于学生习得的知识是自己发现的,还是教师传输的。具体而言,布鲁纳的发现学习中,教师呈现学习材料—学生发现知识—学生习得知识;后者中,教师呈现有组织的学习材料—学生接受,习得知识。
2.从学生掌握知识的内容看
为使学生更好习得知识,布鲁纳和奥苏伯尔都十分重视习得材料的重要性。布鲁纳强调要重视学科的基本结构,这样学生所学到的知识才具有广泛而强有力的适应性,可以实现知识“训练特殊的迁移”或“原理和态度的迁移”,使日后生活继续更为容易。同样,奥苏伯尔认为学习材料必须是潜在有意义的材料,首先学习材料本身是非任意的,非随机的,需要一定的组织;其次所选择的学习材料需要建立在学生已有的知识,即“固有观念”基础之上。由此可见,二人对于有组织、有逻辑、有结构、有关联的学习内容较为看重。
但是,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布鲁纳在发现学习中,学习的内容不是以定论的形式由教师直接呈现给学生,而是教师只呈现给学生一些材料,这些材料对学生来说是新的知识,是他以前没有学到过的。而接受学习则不同,学生学习的全部内容是以定论的形式呈现给学生的,这些内容是经过提炼过的科学的定理、公式、法则、定义等,同时纳入到相应的学科之内,成为该学科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二者在学习内容方面的差异。
3.从学生的学习动机来看
布鲁纳指出学生学习的最好刺激(动机)是对所学材料的兴趣,而不是外在动机,因此他提出“增加教材本身的趣味性”的主张。通过增加学习材料的趣味,适应儿童的思维形式,学生便容易发现知识。这本就是一个“自我奖励”与自我肯定的过程,学生因而能不断被激励,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奥苏伯尔提出有意义的学习的前提是学习者具备有意义学习的心向,有一种较强的认知驱力,这在某种程度上与布鲁纳提出的学习“兴趣”不谋而合。
但是,在学习者学习过程中,布鲁纳不赞同过分强调“奖优制度”,认为这不利于“内在学习动机”的培养,不是纯粹的知识学习。而奥苏伯尔认为学习成就的获得离不开三大驱力的作用,即认知驱力、自我增强驱力、附属驱力。认知驱力是学习者对知识的渴望、兴趣所驱动的;自我增强驱力是学习者对获得一定成就社会地位所驱动的;附属驱力是学习者对赢得长者认可驱动的。可见,奥苏伯尔注重知识获得的结果,如果外在学习动机的刺激可以促使学习成就的获得,是值得提倡的。这可以看作是二人在学习动机方面的一点不同。
4.从学生学习的效果看
发现学习主要是依靠学生自己的独立发现,但学生原有基础知识不一样,因此受到学生主观条件的影响比较大。因此,学生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而学到的知识却很少,也比较零碎。需要指出的是,布鲁纳提倡的“基本结构”等知识难度较大,很多学生无法跟上而被淘汰,引起人们的批评。与此相反,有意义言语接受学习则克服了这一缺陷,它更多的是依赖于教师的精心准备,与学生已有的学习经验结合在一起,运用起来就比较经济、实惠,既省时间又能使学生获得大量知识,是学生获取知识的有效途径。
当然,布鲁纳和奥苏伯尔作为教育心理学领域的佼佼者,他们各自的理论基础必定深厚,理论体系必定完善,因此,二者之间还有更多的异同点等着我们去发现,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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