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明、清时属济南府,1950年起隶属德州专署。
五代十国时沿唐制;金时属济南府;金天会八年(1130年),分置齐河县;元代禹城县属曹州;明、清时属济南府。
民国元年(1912年),禹城县隶属山东省济南府;
1950年,隶属德州专署;
1956年,改属聊城专署;
1958年,禹城县并入高唐县,隶属于聊城专署;
1961年,恢复禹城县建制,复属德州专署管辖,至1993年禹城撤县设市(县级),至今隶属关系未变更;
1993年9月,撤县设市;
1993年9月9日,撤销禹城县,以原禹城县的行政区域设立禹城市(县级)。
扩展资料:
禹城市水资源主要包括地表径流、引黄干渠和地下水资源三部分,徒骇河、赵牛河、苇河等较大河流纵贯全市,境内当地径流量多,过境径流量丰富;潘庄引黄干渠穿越本市,境内长36公里;全市地下水可供利用水资源约1.596亿立方米;
禹城存留遗迹遗址较多,近年来,通过兴建修缮系列文化景点、建筑,形成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禹王亭博物馆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馆内具丘山遗址于1977年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龙山文化古遗址,大禹公园现为国家AA级旅游景区,另有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2处,分别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州高新区)、禹西生态农业观光园。
参考资料来源:
禹城明、清时属济南府。
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禹城县隶属山东省济南府。
1913年属山东省德临道,次年改属东临道,1926年复属德临道,1928年起属山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公署。
1946年成立了“禹城县政府”,隶属渤海区泺北行政专署。
1950年隶属德州专署。
1956年改属聊城专署。
1958年禹城县并入高唐县,隶属于聊城专署。
1961年恢复禹城县建制,复属德州专署管辖,至1993年禹城撤县设市(县级),至今隶属关系未变更。
1993年9月撤县设市。
1993年9月9日,撤销禹城县,以原禹城县的行政区域设立禹城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