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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枚的诗有哪些

袁枚的诗有哪些

是乾、嘉时期主要诗论家之一。继明代公安派、竟陵派而持性灵说。他有许多论诗的书信文章,而以《随园诗话》及《补遗》、《续诗品》为诗论主要著作。《随园诗话》除阐述性灵说的理论外,对历代诗人作品、流派演变及清代诗坛多所评述。《续诗品》则是仿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之作,立36目,用四言韵文简括诗歌创作过程、方法、修养、技巧等具体经验体会,即所谓创作“苦心”。与公安派相比较,袁枚的性灵说更有针对性,更有反道学、反传统的特点。针对当时沈德潜的格调说和翁方纲的肌理说,袁枚指出:“自三百篇至今日,凡诗之传者,都是性灵,不关堆垛。”(《随园诗话》卷五)认为“诗者,由情生者也。有必不可解之情,而后有必不可朽之诗”(《答□园论诗书》),而并非说教的手段。因此,他反对沈德潜将“温柔敦厚”的“诗教”绝对化,认为“《礼记》一书,汉人所述,未必皆圣人之言。即如温柔敦厚四字,亦不过诗教之一端,不必篇篇如是”。他指出《诗经》中的一些篇章并不“敦厚”,有的简直“裂眦攘臂而呼”,所以他认为“孔子论诗可信者,‘兴观群怨’也;不可信者,‘温柔敦厚’也”(《再答李少鹤》)。因而他也认为抒发男女之情的艳体诗可以写作,并强调“情所最先,莫如男女”(《答□园论诗书》),指出“《关雎》即艳诗也”,“阴阳夫妇,艳诗之祖也”(《再与沈大宗伯书》)。至于肌理说,他嘲之为“填书塞典,满纸死气,自矜淹博”(《随园诗话补遗》卷三),以为毫无价值。袁枚性灵说也较深入具体。他把“性灵”和“学识”结合起来,以性情、天分和学力为创作基本,以真、新、活为创作追求。他说:“惟我诗人,众妙扶智,但见性情,不著文字。”(《续诗品·神悟》)以性情为诗人创作之本。又认为“才者,情之发;才盛,则情深”,“苟非□雅之才,难语希声之妙”(《李红亭诗序》),“诗文自须学力,然用笔构思,全凭天分”(《诗话》卷十五),指出才能、天分是表现性情的必需条件。同时又说:“诗难其雅也,有学问而后雅,否则俚鄙率意也。”(《补遗》卷六)肯定诗歌创作需有学识。对于作品,他首先要求表现性情的真,认为“诗难其真也,有性情而后真,否则敷衍成文矣”(《补遗》卷六)。又要求有生气,认为“笔性灵,则写忠孝节义俱有生气;笔性笨,虽咏闺房女儿,亦少风情”(《补遗》卷二),“人可以木,诗不可以木”(《补遗》卷五)。同时要求创新,赞赏姜夔所说“人所易言,我寡言之,人所难言,我易言之”(《诗话》卷四)。因而他认为“诗不能作甘言,便作辣语、荒唐语,亦复可爱”(《补遗》卷十)。从上述基本观点出发,他把性灵即性情天分视为先天条件,把学识看作后天努力,认为“诗文之作意用笔,如美人之发肤巧笑,先天也;诗文之征文用典,如美人之衣裳首饰,后天也”(《补遗》卷六)。因此,他并不一概反对对诗歌形式的声律藻饰、骈丽用典等讲究,只要求从属于表现性灵。总起来看,袁枚性灵说较明代公安派前进了一步,显得全面完整,因而一般以为是明、清性灵说的主要代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