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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教师招聘考试内容

呼和浩特教师招聘考试内容

一、考试科目

内蒙古呼和浩特笔试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

报考各级教育行政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非教师岗位及各级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该科目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二、考试内容

《综合应用能力》测查报考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问题的潜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综合素质测评》测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

以上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三、成绩核算方式

其中报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1.5×50%。

四、考试方式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

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

报考蒙汉语兼通(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者自行选择试卷和答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五、成绩加分政策

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呼和浩特教师招聘笔试考试内容:

各类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综合应用能力》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2.市蒙古族实验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满分为100分。

《综合能力测试》测查应试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综合运用学前教育理论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学前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3.笔试成绩计算

各类学校教师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

市蒙古族实验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4.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各类学校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2.5分;

市蒙古族实验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5分。

(1)2017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办的一次教师招聘考试中,共招聘了1067名教师。报名时间在10月份,考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今年是否有如此大规模的考试,还需等待考试公告或打电话咨询。

(2)2017年呼市笔试考试科目如下,仅供参考:

笔试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部分岗位只进行综合知识测试,详见《招聘岗位表》。

综合知识测试范围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测试范围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

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笔试只进行综合知识一科测试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2.5分笔试只进行综合知识一科测试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5分

内蒙古呼和浩特教师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

其实笔试的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说课、试讲、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凡采取两种以上方式进行的,其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