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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略安抚使

经略安抚使

历史官职

官名。宋仁宗皇祐四年 (1052) 以侬智高起义,始于广州、桂州置,以本州知州兼任。其后,西南边帅多带此衔,以重其权。神宗熙宁五年(1072),又置于熙河、永兴、鄜延、环庆、秦凤、泾原等六路。后帅臣任河东、陕西、岭南路职任,皆带此衔。掌一路兵民之事,听其狱讼,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谷。甲械出纳之籍,若事难专决,则具可否禀奏,事干机速边防及士卒抵罪,则听以便宜裁断。南宋初,广南西路沿置,广南东路置主管经略安抚使公事。高宗绍兴五年 (1135),令襄阳、湖北帅守带此衔,后罢。

官名。宋置,掌一路兵民之事。为经略安抚司长官。参看“经略安抚司”条。

经略的解释 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掌管一路或数路军、政事务,职位高于总督经略洪承畴。洪承畴,字亨九,南安即今福建省南安县人。崇祯末年任蓟辽总督,与清军战于松山,兵败降清,随多尔衮入关打败李自成,又帮多铎攻打江南,做清军的开路先锋。此时洪承畴任七省经略,驻在南京。——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经略北来。

安抚使的解释 官名。 隋 代曾设安抚大使,由行军主帅兼任。 唐 代前期派大臣巡视抚恤经过战争的地区或灾区,称安抚使。 宋 代为掌管一方军民两政之官,称安抚使,或称经略安抚使。常由知州、知府兼任。以二品以上大臣充任时称安抚大使。 辽 金 元 称安抚使或安抚司,设在西南边远地区。 明 清 沿置,为武职土官。

武官名。辽置, 见“行军都押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