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血严重包括重度贫血和极重度贫血,血红蛋白浓度在30-59g/L为重度贫血,血红蛋白浓度在30g/L以下为极重度贫血,一旦发生患者会出现以下症状:
出现头痛、眩晕、晕厥、记忆力减退等,严重者会并发颅内或眼底出血。
皮肤黏膜苍白是贫血时皮肤、黏膜的主要表现,还可以表现为皮肤粗糙、缺少光泽甚至形成溃疡,指甲薄脆易裂,重症患者还会出现指甲扁平、凹陷,称为匙状甲。
溶血性贫血可引起皮肤、黏膜黄染,某些造血系统肿瘤性疾病引起的贫血可并发皮肤损害(如绿色瘤等)。
重度贫血的患者在平静状态下,也会出现呼吸急促、气短等呼吸系统症状。
重度贫血时,无论何种状态均可出现心悸和心率加快,且贫血愈重,活动量愈大,心脏负荷愈重,症状愈明显;长期贫血,心脏超负荷工作且供血不足,会导致贫血性心脏病,此时不仅有心率变化,还可有心律失常、心脏结构异常,甚至心功能不全。
重度贫血患者体内的肾小管容易被游离的血红蛋白堵塞,进而引发少尿、无尿、急性肾衰竭。
重度贫血一般是红细胞生成减少或红细胞破坏过多所致,可见于叶酸、维生素B12、铁缺乏时,也有可能是消化道出血、外伤出血等导致失血性贫血。发生贫血时机体为了保障重要脏器(如脑、心、肾、肝、肺等)供血,相对次要脏器(如皮肤、黏膜)的供血减少,因此会引起皮肤、黏膜颜色变淡。皮肤、黏膜供血减少和营养不足,会出现皮肤粗糙、缺少光泽甚至形成溃疡。如
果贫血得不到纠正,机体血氧含量继续降低,导致全身脏器缺氧严重,导致脏器功能不全,则会引发相应系统的症状。另
外,脏器缺血导致心排出量大大增多,心肌营养障碍,全心扩大,严重时可发展为贫血性心脏病,常可诱发心力衰竭。
贫血的治疗分“对症”和“对因”两类。
重度贫血患者、老年人或合并心肺功能不全的贫血患者应输红细胞,纠正贫血改善体内缺氧状态;急性大量失血患者应及时输血或红细胞及血浆,迅速恢复血容量并纠正贫血;
对贫血合并出血者,应根据出血机制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止血治疗(如重度血小板减少应输注血小板);对贫血合并感染者,应酌情予抗感染治疗;对贫血合并其他脏器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脏器的不同及功能不全的程度而施予不同的支持治疗;先天性溶血性贫血多次输血并发血色病者应予祛铁治疗。
如缺铁性贫血补铁及治疗导致缺铁的原发病;巨幼细胞贫血补充叶酸或维生素B12;溶血性贫血采用糖皮质激素或脾切除术;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脾切除有肯定疗效;造血干细胞质异常性贫血采用造血干细胞移植;肿瘤性贫血采用化疗或放疗;免疫相关性贫血采用免疫抑制剂;各类继发性贫血治疗原发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