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
2.企业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具有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人才队伍和工作基础;
4.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较好;
5.知识产权明晰,无权属纠纷。
已经获得过创新创业项目支持的大学生,不得再次申报本计划。对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大学生的创业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
奖补金额2万—15万
申报时间:10月
申报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
1、项目及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
2、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首次创办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3、项目在吸纳就业、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4、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方向,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项目优先。
5、创业团队优秀,项目法人为自主创业人员,包括: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及失业人员等。
6、至少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7、同等条件下,创业地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项目优先。
8、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9、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10、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11、公司注册手续完善,有独立的对公账号。
12、已经享受过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和返乡下乡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等省人社厅创业扶持政策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
13、申报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符合(一)至(十二)项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企业年营业收入基本达到小型企业标准。
(3)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等劳动报酬。
入孵企业30%房租补贴
奖补金额:30%补贴(最高10万元)
申报时间:10月
申报入孵企业30%房租补贴:
入驻在创新创业载体,成立三年内的初创企业用于支付郑州市创新创业载体内生产经营场地产生的租金,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50%创业孵化补贴
奖补金额:50%(最高2万元)
申报时间:1月、7月
申报50%创业孵化补贴:
1.范围对象:青年人才开办的创业实体入孵经营,2017年1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35周岁以下(博士不设年龄限制),可享受创业孵化补贴。
2.补贴标准:孵化期为3年,对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0000元。
大学生创业政策5
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税收优惠:简化大学生创业流程,取消《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