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正是中国从封建社会向郡县社会转变的时期。在封建社会,是没有地方官的,地方全部都是分封的家天下,而商鞅变法之后,我们才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地方官,但是地方行政在那个时代相对简单,并不像现在这样复杂。
真正意义上的地方官只有一级,就是县。县相当于周王朝分封的初级诸侯国,人都说百里之国,就是这么来的。县分大小,万户以上为大县,设令,以下为小县,设长。大县官秩千石,小县官秩四百,差别很大。
边境的县下设郡,你没看错,是县下设郡,郡最初是军事单位,不是地方官,郡的长官叫守,本身就是防御边境的意思。因为后来为了养活郡中的军队,郡的四周从事耕种商贩的人逐渐增多,大郡的人口早就超过一县,所以逐渐超过县,成为县的上级地方官。官秩两千石。
在县下,还有负责管理百姓的三老,游徼和啬夫,这一级的官员被称为有秩,秩是秦代的品级,官员的俸禄根据官秩来确定,有秩的意思是上面这几个官都在国家官员编制范围内的最低官员,官秩为百石,称为有秩。再往下,国家编制就不管了。
亭,和郡一样,最初不是管民的,而是军事单位,但它更像哨所,并不用于屯兵,所以亭没能和郡一样发展起来,逐渐成为无秩官员,也就是国家编制外的,虽说秦统一了,但亭一级的官员并没有裁撤,也没有录入国家编制官员,算是一种临时的维护地方安全的吏,不享受国家待遇。
虽然不是国家编制,那么属于地方编制吗?也不属于!地方的两级官员郡守,县令(长),都有辟属的权力,像地方政府中的主簿,曹官等等也不属于国家编制,算是吃地方财政的,但亭所辖范围太小(一般为十里),一般由本地人就近负责,所以地方财政也不管。
这么看来这个亭长是个姥姥不爱,舅舅不亲的人,那还设立他有啥用?实际上亭长还是有点小权力,因为政府要依靠这些亭长处理基层的民事问题,所以依靠这种权力他们也能获得点体制外的收入,算是比百姓要强一些。
汉太祖刘邦就曾经出任泗水亭长,很多人认为亭就是村,或者亭长就是治保主任之类的官,其实不是,亭就是军事单位,他管理不了民事,刘邦能管理什么,多少还在各自人,实际上你要是有能力,挂个亭长的名你啥都能管。
官制永远是用前朝来厘定的,永远落后于时代发展的,不能把管理的范围看的太死,也无法和今天的官制比较,就是管啥啥的,实际上说你能管就能,说你无权你就无权了。
秦国的亭长相当于今天一个乡的派出所所长,作为秦国的低级小吏,亭长也是有工资的。亭长的属于吏,不属于官,他的主要职责是缉拿盗匪、摊派徭役、征收钱粮。
刘邦作为泗水亭的亭长平时就是干的摊派徭役、征收钱粮的活儿。刘邦这个亭长颇得沛县县丞萧何的赏识,曾经跟萧何一起去陈郡汇报工作,遇到秦始皇巡游,其旌旗展展,武士林立,气派恢宏,刘邦不禁感叹到“大丈夫生当如此”!
刘邦也是有工资的,只不过他的工资没有交回家,而是跟兄弟朋友们在外面吃喝玩乐了。樊哙、夏侯婴、周勃、卢绾都是几个吃白食的,天天跟刘邦在曹寡妇的餐饮小店里吃吃喝喝!所以刘邦带朋友回家吃饭,他大嫂不高兴,因为刘邦就没有往家里拿过一分钱。
无名是秦国狼孟县的一个亭长,他的职责就是缉捕盗贼!赵国三大刺客之一的长空现身狼孟县小茶馆,无名就追去与之搏杀!长空击败了秦宫七大高手,但是没有击败小小亭长!无名十年练剑,其中藏有一式,威力巨大,一击必杀,此招名曰“十步一杀”,长空就殒命此招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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