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连花清瘟颗粒
性状: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颗粒;味微苦,气微香。
适应症:清瘟解毒,宣肺泄热。
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成份: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药理毒理:临床前药理学试验表明:本品口服给药可降低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肺指数;减少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的小鼠48小时死亡数;本品对三联菌苗致家兔发热有解热作用;可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抑制角叉菜胶致大鼠足肿胀,降低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本品还具有一定的止咳、化痰和调节免疫功能。
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1型(HVJ-1)、呼吸道合胞病毒(RSV)、腺病毒3型和7型(ADV3和ADV7)、单纯疱疹病毒1型(HSV-1)和2型、SARS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甲、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流感杆菌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过敏体质者 . 风寒感冒者 .
脾虚便溏者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糖尿病病患者慎用。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
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
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
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规格:6g*10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00040
生产厂家: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