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警司是:副科级、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中级、专业技术初级。
2、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都是公务员。警司:通常是总部单位主管或分区指挥官,是香港警察警衔制度中其中一个宪委级警衔,阶级位于总督察之上,总警司、高级警司之下,由警务处处长委任。
【职位区别】:
大陆地区
一级警司是是区级公安分局局长所必须具有的最低警衔;
二级警司是市级局副科长最低警衔,如果领衔人任副科长实际相当于军队营级军官;
三级警司只能相当于连级或排级。
香港地区
香港警务处处长也就是公安厅厅长这个级别。
副处长也就是副厅长
警务处助理处长因为分管香港六大区(南北新界、东西九龙、港岛、水上),所以相当于北京市下面的西城区、东城区,或者地级市公安局局长这个级别(三级警监),以及五大部门下面的部门的负责人。
总警司是香港警务处总部二级部门的负责人,比如CIB情报科,CCB商业罪案,O记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
高级警司是总警司副手,或者总区总部部门负责人。
授予警衔的人民警察都是公务员,二级警司警衔是科员和副科级的警衔,也就是说二级警司有的是科员,一般民警,有的晋升比较快,已经是副科级,二级警司警衔是副科级的最低警衔。至于职务就五花八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