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计的流程如下:
一、资料收集、审前调查。
二、审计准备:
1、主审制定审计方案(可采取表格式或文本式);
2、主审负责草拟审计通知书(含承诺书、提供资料清单、审计公示、廉洁反馈单);
3、分管局长签发。
三、审计实施;
四、审计结案:
1、主审对审计结果草拟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将审计资料整理后一并送达科室负责人审核;
2、草拟的审计报告经分管局长审核后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3、主审负责填写审计报告反馈意见说明书;
4、主审负责编写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5、科室负责人负责填写审计报告审核意见书;
6、递交法制部门复核;
7、主审负责审计结果文书的送达及审计决定执行事项;
8、由主审将审计结果文书送达科室统计员进行统计和上报;
9、审计回访。
五、审计档案:
1、审计主审负责项目立档,装订前由档案专管员负责进行审核;
2、原则上每季度将结案的项目立档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