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的第一章赋予了所有的联邦法律权利于美国国会,美国国会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在美国宪法的定义下,参议院是由美国各州选派的两名参议员组成。
众议院的成员数量是基于各州人口数量的,所以美国宪法亦未对其进行明确的限定。在这种关系下,众议院现在由435名众议员组成。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成员都是多数制选举产生的,但路易斯安那州和华盛顿州是一个特例,这两个州实行两轮选举制。
美国宪法并未明确的委任美国国会议员的工作细节。然而,伴随着国家的成长,确实是需要对未定的法律法规进行更加彻底的审查。例如,第108届国会(2003-2004)就有19个众议院委员会和17个参议委员会是固定的,再加上来自参众两院的4名联合参/众议员负责国会的图书馆,印刷,税务和财政。另外,参众两院都可以命名特殊的或选择其议员去研究特定的问题。因为不断增加的工作量,这些固定委员会组织了近150个附属委员会。
国会有责任去监控和影响行政机关的各个方面:国会的监督可以制止浪费和欺诈,保护公民自由和个人权利,保证依法执政,为制定法律而搜集信息,教育公众,评估执政业绩。
国会的监督包括许多方面:
国会委员的质询和听证,向总统提出正式建议和接受总统报告,对总统之任命和对外条约。参议院提出建议和赞成案,依据美国宪法第二十五条修正案如果总统不能作为,或者副总统办公室空缺时,参众两院代理执行举行立法官员和执行官员的非正式会谈,政府委员会中派出国会成员。国会委员和国会的辅助机构包括国会预算办公室,政府会计责任办公室等国会下属机构进行研究工作。
美国国会的辅助机构包
国会大厦、美国植物园、美国政府会计责任办公室、医疗保险支付顾问委员会、美国开放世界领导中心、政府印刷办公室、斯坦尼斯公众服务中心、国会图书馆、国会预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