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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八大作业票证

特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八大作业票证

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山东XXXX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10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规程17高处作业安全规程19吊装作业安全规程22临时用电安全规程25动土作业安全规程27断路作业安全规程29确保公司内动火作业安全,有效地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与国家财产安全。

公司生产区域内易燃易爆场所及其他场所的动火作业。(批准的固定动火区的动火作业除外)。

3.1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3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14.24.86.2788《2.2.7c)b《4.10表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4.1《4.7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