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网络直播带货必须提供回看功能,我觉得是一件好事来的,因为它令我们购物更加便捷了,在购物维权方面起到一个促进作用,因为我们在看完直播带货后,假如发现一件喜欢的物品并进行购买。但是,收到货后,发现货不对板,这时回看功能就可以让我们查看证据了,再加上规定还指出网店不得通过删除差评、好评前置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这就更好为我们的合法权益作保障了。
其实,网络直播带货可以说是一个全新做广告的方式,它和我们以前的电视购物有异工同曲的意思,再说,它更是年轻一代的购物指导方式,能实时解答我们购物时遇到的问题。
虽然网络直播带给我们很多有利因素,但我们在网络购物的时候也要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免上当受骗,做到不买三无产品,购买来源正当渠道的商品,这样才能让我们享受网络科技新技术的同时,又能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问题。
直播带货必须提供回看这一硬性条件,也可以说是对我们网络购物又一大利好因素,再加上今年是网络直播元年,并且今年的双十一活动也即将开始,这一规定它又给我们网络购物保驾护航了,更相信今年的购物体验比往年更有进一步的提升。这个直播的回看功能,其实是类似于我们网页版的交易快照,它是买卖双方在成交时记录当时交易状况,也是重要的维权手段方式之一,因此,我们无论是直播的回看,还是网页版的交易快照,都应该好好保存一下,因为在需要的时候我们第一时间可以拿出来帮助自己。
我觉得这一规定是为了方便监管。现在直播行业很火,难免会有人钻这个空子,投机取巧。我觉得这样的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觉得应该有这一规定,因为直播带货的直播间会有很多人在观看,我们在公屏上打字他们基本很少能一一回复,所以应该提供回看功能。
我认为这一规定能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真正发生纠纷的时候,消费者有据可依。
我觉得完全没必要,因为很多直播带货的商品都是秒没的,你看回放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