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集团的招聘信息,与劳动法相背,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但集团能马上认识到错误,发表致歉声明,还是值得肯定的。
一.有违劳动法。招聘信息明确应聘者须以书形式承诺以房产做抵押,离开集团应以房产来偿还,并承诺终生服务于集团。这明显是有违于劳动法的,且与当今社会的大发展不符。劳动法明确要求,企业应对应聘者支付合法报酬,不得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要求应聘者作出非必要的承诺。而且当今社会的人才流动趋势是“双向选择”,企业在选择劳动者的同时,劳动者也在选择企业,但从椰树集团的招聘信息来看,这不是招聘,倒像是卖身契。
二.对招聘条件人为设置障碍,有违公平竞争。招聘信息明确应聘者应有房产,且要做到“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也就是说,需要应聘职位的前提是你必须拥有自己的房产,因为后续会以房产来做抵押;其次需要应聘者顾厂不顾家,这对于应聘者来说,是很难接受的。现在的房价还是很贵的,又有多少应聘者在的工作时能够有自己的房产呢,更何况还有不少的应届毕业生呢,他们刚毕业,进入社会,就需要有房产才能应聘,无形中就将他们排除在了应聘者之外,明显是违法的;顾厂不顾家也是很过分的要求,人在这个社会必定与其他人存在联系,他一定有父母、有朋友、有爱人,他不能因为工作,就让他把所有的外部联系全部无视,这对于一个人来讲,是很难做到的,也是很过分的要求。
三.官方审批不严。此次的招聘公告是由官方人力机构发布的,这也暴露出对明显违法及不合理的招聘信息的审批不严的问题。
人非圣贤,岂能无过。虽然此次的招聘信息出现了诸多问题,但椰树集团能马上发现错误,并改正错误,这种勇气还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