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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条件?

在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条件?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深圳市(含宝安区或龙岗区)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深户,已婚(基本都要求两年以上),年收入在六万以内.没买房,没建房用地。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计分办法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      2、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   3、申请人2002年至2004年三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6万元以下。     4、申请人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5、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深圳市社会保险。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6万元、上述规定时间及配偶必须是深圳市户籍的限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家庭不受配偶必须是深圳市户籍的限制。 ■计分办法   1.申请人和配偶户籍迁入时间每月1分(单亲家庭以申请人一方计算)。   2.申请人户籍迁入特区时及配偶户籍迁入深圳市时不满23周岁的,其迁入时间从年满23周岁当月算起;成立特区前迁入的,迁入时间从1980年6月算起。   3.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家庭,其分数按申请人单方分数的两倍计算。   4.入伍前或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特区的申请人,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入伍前或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深圳市的配偶,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   5.留学生申请人的配偶的户籍不在深圳的,则其家庭分数以留学生一方计算。   6.计分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二)排队办法 低收入家庭和留学生家庭分别排队。 1、低收入家庭排队办法 以家庭分数为依据,分数高者排在前。若分数相同,即入户的年月均相同,则以日计算;若入户日也相同,则用抽签的办法确定前后。 2、留学生家庭排队办法 1、学位高者在前; 2、同等级学位的以取得学位的年度为依据,年度在先的排在前; 3、同等级学位且取得学位的年度均相同,以家庭分数为依据,分数高者排在前。 (三)自选房号办法 由电脑计分排队并根据排队情况和房源数确定入围者,入围的申请人按所在队列排队的前后顺序参加本队列选房。若有申请人弃权,则按序顺延。 五、申请购房程序 申请人申请本批经济适用房,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其他售房资料。 (二)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收入核定表并到有关单位盖章。 (三)在受理申请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递交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表上要求同时提供的资料。 (四)经初审合格后,领取回执单。 (五)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售房中心看排队结果,入围者凭回执单和身份证领取入围选房通知单。 (六)按规定的时间凭入围选房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售房中心参加自选房号,选定房号后在现场交纳1万元保证金后签订《认购协议书》。 (七)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或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八)到售房中心签订购房合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要求真的是很多呀.

就是微利房吗?听说要排队的 必须得深户现已有房者不可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