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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卫生标准

餐饮卫生标准

根据《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可以总结出以下标准:

1、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3、地面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5、配有专用冷藏设施、洗涤消毒和符合要求的更衣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

6、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作为消费者,如果餐厅食品安全确实有问题,是可以投诉的。具体看投诉餐厅食品哪方面,如果是消费纠纷,要向当地工商管理局投诉,如果是食品安全问题,要向食品药监局投诉。 如《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概况》第一条第五点规定: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按职责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以及受理、处理举报等工作,负责12315网络体系建设;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餐饮从业人员最基本的健康证,在防疫站办理。

2、办理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在环保局办理。

3、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在卫生监督所办理。

4、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在工商局办理。

5、办理营业执照(工商证),在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是其他证件办理好后才能办理的。

6、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证),在税务局办理,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7、办理以上所有证所需携带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餐饮卫生标准的相关内容。大家到餐饮店吃饭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一家干净卫生的,同时还要留意一下该餐饮店有没有卫生许可证,毕竟是入口的东西,一点都不能马虎,当然最好还是多在家里面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