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40分、面试60分。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应与《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一致。
2、面试。专业知识、创新意识、科研能力。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意识等。
复试有关注意事项:
建议考生携带本人工作期间或在读期间取得的,能够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的研究成果、论文、专著、奖励证书等,以便复试时能够全面考核。同时请携带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建筑和艺术学院考生还建议携带个人代表性设计作品等(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