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个民族的名称是:汉族、壮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东乡族、锡伯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僳僳族、佤族、畲族、拉祜族、水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高山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撒拉族、德昂族、仡佬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毛南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基诺族。
中华民族的历史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从遥远的古代起,中华各民族人民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衍在中华大地上,共同为中华文明和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贡献自己的才智。56个民族各有自己的民族特色,传承着自己的民族文化,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交流与融合,形成了灿烂的中华文明。
扩展资料
中华民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方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获得认定的56个民族的统称。
中华民族共包括56个民族。除此之外,也有数个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认定的未识别民族。
中华民族的概念,最早由梁启超在其1902年《论中国学术思想之变迁之大势》的著作中提出,相关的历史学及人类学理论有费孝通的“多元一体”论,以及许倬云的《我者与他者的转化及混合》。中华民族这一政治概念在清末、民国和新中国三个时代的有着不同的定义。
中华民族还有两个"别称",一是"中华儿女",二是"炎黄子孙"(炎帝与黄帝的子孙,或者只说"黄帝子孙")。这两种称呼有时候可以通用,都是指的中华民族。但是大同之中又有小异,"中华儿女"之称是近代才出现的,其含义偏重于文化(是共同接受中华文化的群体);"炎黄子孙"(或黄帝子孙)之称古已有之,其含义偏重于血缘(有共同的祖先)。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