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教育行政主管机构,兼领国立诸学校。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置,设祭酒一员、司业一员、丞三员,另有主簿、录事。领国子学、太学,国子学设博士、助教各一员,学生无常员; 太学设博士、助教各二员,学生五百人。唐初改置国子学,隶太常寺,太宗贞观二年(628) 复置监,为专设机构,设祭酒一员、司业二员,为正、副长官,并以官兼师,总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七学; 掌教者有博士、助教、直讲,广文馆专领业进士之国子学生,其余则以所教学生家世为等级,国子学为三品以上及国公子孙,太学为五品以上及郡县公子孙,四门为七品以上及侯伯子男子孙,律、书、算则为专门之学;设丞、主簿、录事各一员,为事务官; 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司成馆, 祭酒名大司成, 司业名少司成,咸亨元年(670) 复旧; 武则天垂拱(685) 改名成均监,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旧。北宋承五代后周制置,教七品以上官子弟,太宗瑞拱二年(989) 改为国子学,旋复为监; 仁宗庆历四年(1044)建太学后,国子监为掌管国子、太学之总机构,陪都西京、南京、北京亦置,以公司官兼领; 置判监事二员,以两制或带职朝官充,凡监事皆总之; 又有直讲八员、丞一员、主簿一员、监生无定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始置祭酒一员,掌国子、太学、武学、律学、小学之政令; 司业一员为之贰,丞一员参领监事,掌钱谷出纳,又有主簿一员,专管账簿,改直讲为太学博士,每经二员,凡十员,正、录各五员; 武学博士二员,律学博士、正录各一员。南宋又建宗学。辽朝上京、中京分置,有祭酒、司业、监丞、主簿,并统国子学。金朝置,统国子学、太学,有祭酒、司业各一员; 丞三员,一人兼提控女真学。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隶集贤院,祭酒一员、司业三员,掌学之教令; 监丞一员,专领监务; 又有典簿一员、令史二员及译史、知印、典吏等各一员。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国子学为监,置于南京,称京师国子监,置祭酒、司业、监丞、典簿各一员,博士三员,助教六员,学正五员,学录二员,典籍、掌馔各一员,后革博士一员、助教二员、学正一员及掌馔; 永乐元年(1403)始置北京国子监,十八年迁都北京,以原京师国子监为南京国子监,遂有南北监之分; 北监置祭酒一员、司业一员; 学生多由各州县学选拔贡入肆业,亦有由捐纳而得者; 其属: 绳衍厅,监丞一员; 博士厅,五经博士五员; 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助教十五员、学正十员、学录七员;典簿厅,典簿一员; 典籍厅,典籍一员;掌馔厅,掌馔二员; 中都亦曾置监,设祭酒、司业、监丞、典簿、博士、学正、学录、掌馔各一员,助教二员,洪武二十六年罢。清顺治元年(1644)置,隶礼部,十五年归本监,康熙二年(1663)复隶礼部,十年仍归本监,凡国子及俊选以时都授,课第优劣; 雍正三年(1725)由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一人为管理监事大臣,并置祭酒,满、汉各一人; 司业,满、蒙、汉各一人; 由于捐例大开,非生员出身之纳资者,必先捐得监生,但并不真正在监修业,国子监渐渐成为有名无实,唯祭酒、司业必以翰林官为之; 其属: 绳愆厅监丞、博士厅博士、典簿厅典簿,俱满、汉各一人; 典籍厅典籍,汉一人; 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 助教、学正、学录各一人; 八旗官学助教,俱满洲二人、蒙古一人; 教习,俱满洲一人、蒙古二人、汉四人; 笔帖式,满洲四人、蒙古、汉军各二人; 其兼领者: 算法馆,汉助教二人,特简满洲文臣一人管理; 俄罗斯馆,满、汉助教各一人;琉球学,汉教习一人; 又档子房、钱粮处,俱派厅员司其事; 光绪三十一年(1905)省入学部,嗣以文庙、辟雍典礼隆重,特置国子丞以次各官,分治其事。
国子监,既是官署名,也是学校名。晋武帝时始立国子学,由太常寺掌管,也设祭酒、博士、助教。北齐始设专门机关,称国子寺,其官有祭酒、功曹、五官、主簿、录事,分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各置博士、助教。隋初沿其制,隋炀帝时改称国子监。唐沿隋制。唐朝国子监设祭酒一人,从三品;司业二人,从四品下;掌儒学训导之政,总管国子学、太学、广文馆、四门馆、律学、书学、算学。各设博士、助教。国子学开设《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周易》、《尚书》等课;其学生为高级官员的子孙——三品以上及国公的子孙、从二品以上的曾孙。太学的课业与国子学同,其学生为五品以上官员、郡公县公的子孙,及从三品官员的曾孙。广文馆的学生是“业进士者”。四门馆的学生是七品以上官员和侯伯子男的子孙,以级个别平民的子弟。律学以律令为专业,兼学格式法例;其学生是八品以下官员和平民的子弟。书学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其学生为八品以下官员子弟和平民子弟。算学以《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缀术》、《缉古》为专业,兼学《记遗》、《三等数》。
唐高宗龙朔年间,改国子监为司成馆,改祭酒为大司成,武则天光宅年间改称成均,唐中宗神龙年间又称国子监。
宋朝的国子监,掌管国子学、太学、武学、律学、小学的政令。其官有祭酒、司业、丞,各学科都置博士。辽代的国子监只有国子学,也设博士、助教;其官有祭酒、司业、监丞、主簿。金朝的国子监,有国子学和太学,各设博士和助教。其官有祭酒,正四品;司业,正五品;丞,从六品。元朝国子监只有国子学,有博士、助教;学生是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孙和三品以上朝官推荐的平民子弟。其官有祭酒,从三品;司业,正五品;两官共掌学校教令。监丞,正六品,专掌监务。明朝国子监的学生有举人、贡生、官生、恩生、功生、例生、土官、外国生,及勋官功臣的子弟。以五经为专业,各经都设博士、助教;还兼学四书。其官有祭酒、司业,掌训导政令;还有监丞、典簿等官。清朝的国子监,有管理监事大臣一人,由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中选。祭酒,满汉各一人,从四品。司业,满蒙汉各一人,正六品。还有监丞、典簿、典籍等官。民国不置。见《晋书·职官志》、《隋书·百官中、下》、《旧唐书·职官三·国子监》、《新唐书·百官三·国子监》、《宋史·职官五·国子监》、《辽史·百官志三·国子监》、《金史·百官二·国子监》、《元史·百官三·国子监》、《明史·职官二·国子监》、《清史稿·职官二·国子监》。
国子监的解释 中国封建时代最高的教育管理机构,有的朝代兼为最高学府
国子的解释 1.公卿大夫的子弟。周礼·地官·师氏:“以三德教国子。” 郑玄 注:“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汉书·礼乐志:“朝夕习业,以教国子。国子者,卿大夫之子弟也。” 清 刘书年 刘贵阳说经残稿·国子证误:“国子者,王大子、王子、诸侯公卿大夫士之子弟,皆是,亦曰国子弟。”2.指国子学。北史·儒林传论:“ 明 元 时,改国子为中书学,立教授博士……及迁都 洛邑 ,詔立国子、太学、四门、小学。”隋书·韦艺传
监的字典解释 监 (監) jiān 督察:监察
官名。元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所属有软皮局,设提领一人为主官,下设同提领、副提领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