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监督是 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根据中国宪法,人民检察院实行侦查监督权,目的在于发挥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相互制约的作用,保证正准确合法地追究犯罪,防止和减少冤、错案件的发生。
侦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有无非法拘捕、错捕或漏捕人犯的情况。
(2)在立案、侦查、预审、勘验、搜查、扣押、鉴定中,有无违法行为。
(3)在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中有无违法乱纪、刑讯逼供等情况。人民检察院实行侦查监督,主要是结合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工作进行,如发现有上述违反法律的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侦查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侦查监督有利于保证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证办案质量。
(2)侦查监督有利于维护公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侦查监督有利于提高侦查人员的执法水平,督促其严格依法办事,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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