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后感(通用19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牛虻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13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东西,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东西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
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我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写下这篇,因为《牛虻》给我带来的震撼实在太大了。
牛虻和韩新月(《穆斯林的葬礼》)这两个不同作品中的主人公,结局都是死亡,看到他们离开人世的文字时,我也都忍不住地哭了,但他们带给我的心情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韩新月的死,我更多的是一种怜惜,因为她才20岁,正值青春年华,她有才华,有理想,有爱她的父亲和哥哥,有爱她的同学和朋友,有爱她的老师兼恋人,可是,她就这样死去,在那么多关爱中死去,她是幸福的,却更加让我哀叹。然而牛虻,我敬佩他,喜欢他,却也心疼他。他所经历的苦难与折磨是此时的我无法感同身受的,也是我无法说尽道完的,但他面对困境的坚毅和勇敢,他对于革命的热情与执着,他的人生理想,他的亲情爱情,无一不使我感动与崇敬。我一直在想,在未来的岁月中,我又能将牛虻精神诠释多少?
《牛虻》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牛虻还是亚瑟的的时候。那时的亚瑟,很单纯,他觉得教会与革命并不冲突,他一边尊崇神父蒙泰尼里,一边积极参加意大利革命,他也有喜欢的女孩琼玛,他的家庭很富裕,尽管他的童年是不快乐的,但是总之,他的生活还是比较美好。可是,他被后来的神父密探欺骗,泄露了革命内容,琼玛和同伴们都误会他了,而此时的他竟发现一直敬重的神父蒙泰尼里却是他的生父,一系列的打击和挫折使他萌生了诈死出逃的想法,于是,他抛弃过往,奔向了南美洲。
看完第一部,我本以为失去了信任的亚瑟会放弃革命,可是,十三年后,亚瑟却以牛虻的身份回来了。是的,他从来没有怀疑革命,失去革命的热情,反而更加坚定执着了。他还看到了一点,那就是教会是不能与革命共存的,革命要想取得胜利,必须坚持反对教会。回国后的他继续参加革命,现在的他和亚瑟完全不一样了,你很难想象,一个原本那么帅气漂亮的小伙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又丑又残的人,从他的很多叙述中,我惊心于他在南美洲所遭受的惨痛生活,他挺过来了,十三年后我看到的是一个自信勇敢,热情积极,机智深沉的革命者形象。
当然,我也可以感受到他言语中的刻薄,那是怀着一种恨意与嘲讽的刻薄,但是我可以理解。他一生爱着两个人,蒙泰尼里和琼玛,然而一个欺骗了他,一个不信任他,他会恨,那是因为他爱得那么深沉。后来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他在和琼玛的共同革命中,再次释放了那种爱情,他在与琼玛的共同追求中,找到了爱情的真谛。也许,牛虻没有给过别人来爱他的机会,可是,他死前写给琼玛的那封信却让我体会到了他对爱的诠释。琼玛呢?她为那个误会内疚自责了十三年,后来,她从讨厌牛虻到喜欢上了这个为革命为理想敢于献身的人。至于蒙泰尼里,这个红衣主教与牛虻信仰上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牛虻的死亡,他看着牛虻死去,因为他选择了上帝,他也许很善良仁慈,但他忘了,上帝是拯救不了正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大众的,也救不了他唯一的儿子,更加救不了自己,所以,他的死亡,我一点也不会同情和意外。
看完《牛虻》,脑海中一直挥散不去牛虻在监狱中的那些生活,以及他死亡的场景。他在南美洲所留下的病痛使得他在监狱中生活得更加艰难,我仿佛看到他在我的眼前受着折磨,他却笑对那些兵官,嘲讽着他们,毫不在意,永不屈服,就算在他死亡的那一刻,他也以他的方式斗争着,直到他倒下。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
今天,我看了《牛虻》后,有很多感想。我们现在的孩子,都是在蜜罐中长大的。比起亚琵,我们要比他幸福好多倍。我们吃得好,穿得好,用的也好,还在家长的爱护下快乐的成长。然而,亚琵不仅失去父亲,而且还是去了母亲。在她的养父的欺骗下,他决定离家出走。
我们现在的孩子,虽然活环境好,但是在感情下却很平淡。肯定有很多孩子的家长天天押这孩子做作业,而怕孩子偷懒,自己接在孩子的一旁陪她一起看,也就是“陪读”。
去到书店,只要看到什么学习用品、学习软件等等……都会拿出钱包把它买下,不管价格多少。而玩具就一律不给。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就因为这样,我们孩子的成绩都会慢慢的退下来。成绩一旦退下来就还被家长打骂,这样的日志谁会好受?假如孩子们也像亚琵一样,受够了气,就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会成什么样呢?
谁然成绩很重要,但是还要需要好的人格、品质也要好。只有好的人格和品质,才会有更好的成绩。有人活着为了钱,在他们看来钱是万能的,是十足的好东西;有人活着为了权,因为在现在的社会,有权就会有钱,随之什么都来了。有人活着为了爱,为了爱自己的家人,朋友和伴侣。这些都要做到,但我看了,一个人,活的有意义、有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而不是味同嚼蜡的活着。这才是我们活的最快乐的是吧!
说到阅读,让我想起《牛虻》这本书,我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读了它。
我记得当时我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罗在身体疼痛时,回答的话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所以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读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迷住了……
主人公亚瑟让我敬佩。十八岁的亚瑟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颠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诋毁,后来又因为神父调职,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处游荡。不屈不挠的意志与满身伤疾成为他见证了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眼睛,散发着光芒,不曾黯淡过。
亚瑟,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保持镇定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精神,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个阳光灿烂、性格开朗的少年,经历了异常的艰难,但他已经一个个克服了,他把名字改为“里瓦雷士”,成为了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他扭伤的左臂和身上的伤痛并没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强壮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脸红了,感到羞愧难当。主人公亚瑟经历了那些挫折,没有让他放弃。而我,面对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验,我为什么不采用他那种冷静沉着的态度呢?为什么不向他学习不屈不挠的精神呢?为什么自己会考试不及格,那还不是因为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所以,我必须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这又让我想起了“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这句话。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简便的心境,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应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日,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仅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能够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在革命的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跌宕起伏,充满了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所有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了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在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园里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里尼,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但最后因为蒙泰里尼信仰的坚定,在自己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了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严重的精神分裂中痛苦死去,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在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我们的人生也是如此,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别人的嘲讽、背叛能使我们懂得种种道理,坚定自己的信念能使我们更加顽强。合上《牛虻》我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泰戈尔
历经了十三年的炼狱,从成长到蜕变。从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坚强的圣斗士“牛虻”,从虔诚的信徒到决心摆脱“害人虫”而离家出走的他,亚瑟伯顿终于成功蜕变。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奋斗的斗士归来。这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与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绮达,含笑走向刑场。
他的一生堪称坎坷离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坚强——13年似流放的生活他熬过头了。他一度挣扎在死亡边缘,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无法面对这个事实,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
他理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坚持不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相认。只因为一个还没有被解开的误会。
他感性——在琴玛一次又一次的试探下,他终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玛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为时已晚。
他终于成功蜕变,而我呢?
由于小学毕业考试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学。在蛹期,我失去了第一次羽化的机会。自然而然我进入了新街中学。在这所熟知的中学里,我赋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两年,让我收获了很多。刚刚进入的初三,是紧张的一年,是艰苦的一年,也是充实的一年。在初三,即将面临中考——一个关乎我人生命运的转折点。也许,我们因为它已失去了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也许,我们因为它失去了双休日的放松;也许,我们经常会熬夜到很晚做作业,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们努力学习,我们会叫苦、叫累。但我们是快乐的,因为学习充实着我们的生活,我坚信,在付出后终将会得到收获。所以,加油吧!继续努力,然后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同寻常,但我想只有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才不会被淘汰。初三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起点,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读书、读书、读书。虽然心里还有别样的天空,但毕竟我们还没有独闯天下的勇气,因此,我们要平静、坦然、勇敢地面对它,我相信,在这一间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们将创造“苦尽甘来”,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认为,初三的莘莘学子都是这么想得吧!学习牛虻,学习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蜕变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不管我能否活着,仍是曾经死去,我一直都是,欢愉的牛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初的'笔迹,写完它,他就上了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由于给他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正在哆嗦,他们的泪正在脸上淌,可他们仍是必需他,那是工做。正在无数发枪弹声后,牛虻仍是死了,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顽强,那么光耀。
蒙泰尼里看着本人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了他,是他,正在和儿子之间,决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而放弃了本人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必定为本人的选择而悔怨,他必定被本人逼疯,最初,伟大的红衣从教仍是疯了,仍是死了,不是慈悲的,没有由于他的忠实而对他忠实。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几多年的,他全忍了下来,终究,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久。他死了,她哭了,他疾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疾苦着。而合理她晓得他还活着,她能够豁然,她能够慢慢健忘本人已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正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正在17岁时,大白了只不外是一卑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不是慈悲的,人能依托的,只要本人。亚瑟正在中成了一个完全的,他那些的,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晓得,无论若何,他仍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需Padre可以或许正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脚,他就会获得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如许做,他哭了,哭得很悲伤,可是他的选择仍然是,只要……
做为伟大的红衣从教,选择是理所当然的,被钉正在上,他必定是慈悲的,他必定能够接管所有人的,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管罢了。他并不克不及为人们做什么,他不克不及,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曲都不懂,他如许看待本人的儿子,是何等得不公允,可是他却不领会,他被所,他的心里只要阿谁浮泛的。
而当蒙泰尼里终究,而实的必需面临天堂抑或里的阿谁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吗?还本人的吗?他会悔怨,必然会。他会大白,并把砸成碎片,他会把从心里扔掉,他爱的,是本人的儿子。可是这一切曾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是无底深的,他永久也找不到本人亲爱的儿子了……
一直想看的一本书,这次有时间,终于把它拜读完。
小说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意大利,那时候的民族解放运动曾产生了很多的爱国志士。主人公“牛虻”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正直善良,刚强无畏,他有钢铁般的毅力和斗志,也是革命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曾使很多青年受到教育和鼓励。这部作品浸透着革命的英雄主义,不算特别陌生。
本书尤为特别的是,亚瑟对父亲的爱,以及他们俩之间的冲突。在刚开始时,亚瑟对神父有不一般的信任,但偶然发现神父其实一直在欺骗自己,虚伪地维系着自己的谎言时,他的信仰崩塌了。亚瑟难以接受神父是自己生父的事实,此后的十多年不断逃离,遭受着非一般的苦难和地狱般的毁灭。
亚瑟这个角色无疑是悲剧性的。后来他的归来,化名为牛虻,虽说是充满光环的革命党人,但背后的煎熬却无人知晓。
故事里还有另一个女性琼玛。她是牛虻年轻时的爱人,后因为误会牛虻出卖他们的地下活动,打了他一巴掌。十多年后,牛虻变成了干练利落冷漠的青年,但他仍然心爱着琼玛。并和琼一起共事,准备起义。
正当希望的曙光将要来临的时候,神父蒙太尼里出现了。牛虻难以压抑自己的爱,就算是无比的恨,还是源于无尽的爱。
小说中最让人感动的情节是牛虻让蒙太尼里选择教会还是他,在父子之情和宗教的盲目崇拜中,神父选择了上帝,而牛虻心碎致死,再也毫无牵挂的死去。
黑夜里,在一片死寂中,幽灵似的恐惧压倒了他,阴暗世界的幻象和梦境也萦绕着他,但是一旦黑夜过去,这些也一同消失了;一旦阳光普照,一旦有敌人在跟前激起他的战斗情绪,他就无所畏惧了。
牛虻他身上不光有爱国精神和革命热情,还有着不为任何拷打凌虐所屈的坚贞品质,他对敌人的憎恨和轻蔑,和对无辜人的善良与同情,值得所有人敬佩。
值得一提的是,牛虻以殉道的方式试图唤醒其他人的觉醒,尤其是深受教皇毒害的父亲,是成功的。尽管在最后,他英勇的死去,也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一方面是精神上的催醒,另一方面是对教皇的质疑。
革命中留下的血,并不是白留的,都会变成另一种意义。我相信,另一个他的努力也不是白费的。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以主人公牛虻(亚瑟·勃尔顿)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
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
说起《牛虻》,多数人对它的印象就是:这是一本影响了一代中国人的小说。我们的父辈甚至爷辈们对它爱不释手,提到它时感慨万千。我们则一脸的不解,然后好奇的拿起来读。至少我是这样的。
当我在读完以后没有像父母他们那样的感慨。原因什么的很明显:今时不同往日,一部描写革命烈士的传奇小说与在和平环境下成长的我这样一代的年轻人没有太大的共鸣。这部小说可以影响一代中国人,但它毕竟不是公认的名著。毕竟作者是受到革命者的事迹激励才写的这部小说。可能是因为它的第一次出版地点是在与革命毫不相关的,以保守和陈旧闻名的英国。所以在一百零三年前出版时它是那么的默默无名。不过,在半个世纪后翻译成中文却广受当时的青年(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或他们的上一辈人)的喜爱。无他,就因这部革命传奇获得了当时广大革命青年的共鸣,人们乐于去阅读那些临危不惧、宁死不屈、为人民而战斗的英雄形象。
似乎说了很多题外话,现在来讲一讲具体的读后感。首先我感觉《牛虻》虽然不是什么名著的,但是却可以像金庸的武侠小说那样从很多角度阅读它。想看传奇的人可以把它当一部革命传奇来看,想看言情的可以当它言情小说看(不过这爱情的结局有些悲惨),想看悬疑的甚至也可以当它悬疑小说来看。用轻小说的观点来讲,就是它集合了各种元素于一身的多元小说。当然不管你怎么看,他的故事始终只有一个,他的人物形象永远也是那几个。主人公亚瑟给人的感觉是热血过了头结果犯了错误(不能全怪他),经过一番的磨练后成为了一位老练的,冷酷的革命者并有所成就,最后因为意外被捕就义。他是我们理想中的革命志士,他有着不管自己的外在怎么改变,对祖国独立的思想根基依然没有动摇。他在亲情与革命中选择了后者,舍生取义。也符合中国传统的忠孝难两全的思想。可以说,关于亚瑟这一形象的创作还是挺成功的,当然似乎有些绝对化、简单化、甚至模式化,给人感觉有些生硬。我觉得应该更多的描述他在各种情感与各种思想之间的矛盾心理与行为会更好。
许多人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无不被主人公保尔那种坚强的毅力所折服,但你们知道吗,保尔之所以有那么坚强的毅力是因为他从另外一个人身上吸取了精神骨髓,那个人名叫牛虻,牛虻是《牛虻》书中的主人公。
我一捧到这本书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惊喜,我早就听说过这本书,就是没能亲自读一读了。我迫切翻开第一页,立刻便被吸取住了,我连大气也不敢喘,整个心思都沉浸在书中了,有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把我拖了进去,整个世界都暂停了。
这本书中没有用什么华丽的语言,没有讲曲折离奇的故事,没有赞颂美好神奇的事物。讲述的是一个人不幸的遭遇,被最爱恋的人重重地打了一巴掌,也打碎了他的心,被最崇拜的偶像所欺骗,使他孤助无援,亲人的无情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于是他用死来代表另一种生,即假装死去,然后逃去其他国家过新生活。他把一切想的太简单了,新的生活使他更加痛苦,陷入绝境之中,地狱般的生活给他致命的打击,他不断寻求新的生路,不断尝试各种角色,但仍不能改变现状,后天的残疾常常折磨他,心灵的创伤,今天不知道明天会怎样的日子恐吓着他。他没有后退,没有被吓倒,他怀着自己的信念,顽强地同命运作斗争,所有的人在了解他后而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以命相随,他成了一个有极大魔力的人。不了解的人认为他是个鬼,憎恨他的人把他当成魔,在生活中的磨练使他成为一个十分会伪装自己的人,用出人意料的方式去打击敌人。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他领导的队伍,正当神圣的武装起义快要爆发时,他被抓了,不是他伪装失败,而是他自愿的。进狱后,又过着地狱毒蛇式的日子,多次可以逃脱,但他中途又停下来,他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他的重生可以唤醒每一个沉睡的灵魂,于是慷慨就义了,所有的士兵都感到这使得自己的灵魂不安,他的确成了现实中的耶稣。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仿佛刚刚要被窒息而死,却又获得了重生,我才知道:人的精神力量可以达到这种地步,一个人的信念可以如此不动摇,牛虻也在我身上获得了重生,我愿做一只牛虻。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
令人感动又令人愤怒,令人沉思又令人躁动。很难用一个精确的词语去形容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只觉得看这本书真的很纠结,有时候我多想跳进书里,将真相澄清
亚瑟,一个眼里总是流露出纯真的爱的孩子,对神父的崇拜之情总是言于溢表,他说,如果没有神父,我宁可死去。而神父也同样爱着这个匿名的孩子,这是他的秘密
这样单纯的孩子,这样令人羡慕的情感却在政治面前变得狼狈不堪。亚瑟加入意大利青年党,并热忱于革命事业,却被教父卡迪出卖入狱,之后被心爱的詹玛误解,更为讽刺的是,他发现自己最爱的神父蒙太尼里主教居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这一切,让他觉得全世界都是谎言。他拿起手中的锤子向墙上的十字架锤得支离破碎,自己的宗教信仰彻底瓦解
看透一切的谎言,亚瑟开始密谋逃亡计划,他伪造自己已死去的现场,然后开始了自己的地狱般的流浪生活。十三年的流亡,让亚瑟尝尽了人间的世态炎凉,原来最可怕的地狱还不只是被欺骗,而是为了生存一次次被践踏尊严,成为生活的傀儡,扮尽洋相,也因此落下重疾
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并没有死去,待他归来,他已经成为了一只冷漠但并不无情,粗鲁但并不野蛮的牛氓。最初很难理解为什么牛虻一定要用那样恶毒的话语去刺伤他最爱的人,我甚至要开始讨厌上这个可恶的牛虻了。但是他是善良的牛虻,不然不会有那么多人愿意为了他向生活发起挑战,不会有人心甘情愿的去为了他冒险。
这本书,真是悲剧,剧里的每个人都是令人心疼的,琦达和马丁尼的爱却不得、詹玛的忏悔的白发、为了革命事业而牺牲,为了爱而挣扎却又疯狂的亚瑟,以及神父在信仰与亲情之间的抉择都让人好心疼。亚瑟与神父,我觉得没有对与错,我无法接受别人的评论说神父是虚伪的,难道爱,就一定要妥协吗,神父他只是想用自己不流血的革命去改变世界,这终究是因为他的善良,也许他不明白政治的水有多深,不明白革命的血必须撒向汪洋、撒向大地、喷射至天空才能推翻一种旧的制度。但是这能说他是愚善吗,他要忍受着比亚瑟忍受着的更痛苦的精神折磨,他要在亲情与信仰里抉择,在双输的抉择里定夺。
牛虻在逆境里奋起挣扎,让柔弱褪去,换上一身的铠甲终究是让人万分钦佩的,一个真正的勇士,像一棵旷野的树,忍受着孤独,经历了狂风骤雨,最终才成为了苍天大树
最开始有想来读《牛虻》的意愿是因为之前读《平凡的世界》时,孙少平所读牛虻时念出的本书的首句:“亚瑟坐在比萨神学院的图书馆里,正在翻阅着一大堆布道文稿。”现在写下这句话时,内心还是有些悲痛的,十三年,十九岁风尘仆仆的英国公子亚瑟,蜕变为了超凡脱俗的“牛虻”先生,期间,他所历经的苦痛不必多言,这样造就了他之后的坚忍、刚强却冷血的性格。本书通过描写亚瑟的悲剧影射十九世纪意大利宗教的腐败与人性在权力之下流露出的残酷。本书前部分章节由于铺垫全文,难免有些枯燥乏味,但还是比较完美的刻画了主角作为“亚瑟”时的性格和他当时所历经的扭曲的人性,当描写到他那最心爱的姑娘对他意外间被套出意大利青年党的一些情报的举动以及得知自己尊为偶像的神父的身份时,他所表现出来的信仰的崩塌与对世界的觉悟令人感到惋惜,亚瑟最终选择去到南美洲也同样让人为他的“结局”感到一种心痛。
第二段故事则带给我们一个承受过苦难而蜕变过来的牛虻,他已经目睹了人世的荒唐,准备归来全力准备一场报复宗教的行为,于此,细节不谈,只是说些有关于个人感想。个人认为全书催人泪下的部分有两处,第一处是监狱中神父和亚瑟之间痛苦的谈话,这次谈话直接导致了神父决定让亚瑟赴死的决心,他愿像主一样,奉献自己的儿子来拯救世人,从中可以明显感受到在麻木宗教之下人性的贪欲,以及亲情的淡然。第二处则是圣体节时神父对众人道下自己内心的痛苦,于此处可以看出神父对于“奉祭”亚瑟的后悔,当他目睹到可憎的人类在他奉献出自己儿子后却依旧十分麻痹愚钝,他见证了人性的愚蠢和丑恶,从中,他也支持不住自己的信仰,终于在巨大的压力下他心中的主也垮了下去。
本书通过描写亚瑟人生历程上的种种悲剧讽刺教会,也同时激励意大利革命党人的热情,在至亲的人与至高的主之间的抉择是令人心中无限伤感的,牛虻展现出个人的气质,刁钻刻薄的性格是由外界严苛的环境一手打造的,他的坚强抗教,也是对惧权者的一种强硬的攻击。牛虻所体现的不只是亚瑟他个人由基督·徒到无神论者所体会的信仰在内心中一点一滴的垮倒,它反映了一个时代的宗教特征,它死板僵化,泯灭人性,就如亚瑟所说主教热爱神超过爱他的孩子一般,这不是对教义的忠诚,而是对人性的亵渎。
我是非常快乐的,满意的,觉得不能向命运之神要更好的结局了。我已经彻底进了我工作的本分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能有什么别的心愿呢?——《牛虻》
很小的时候在一堂语文课上就听老师提起过《牛虻》,但因当时条件有限没能拜读,但也许是小孩子崇拜英雄的原因,我心底深深地记住了他——牛虻,甚至直到今天也无法忘怀。
前几天到图书馆看书本来并无意去找它,却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遇见了它,在摆列的众多新书中它是那么渺小和苍老,泛黄的书页似乎已经无法引起想去触摸它的兴趣,但当我看见它时一种神圣而庄严的情感油然而生,因为那久经时间洗涤的泛黄的书页中记载着我心目中伟大的英雄——牛虻。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上一个世纪意大利人民处于深重的灾难之中,奥地利侵略者、教皇和封建统治者形成了三座大山,无情而残酷地压迫着意大利人民,但是勇敢的意大利爱国志士们毫不屈服,他们坚强而勇敢地为了祖国的统一,民族的独立而奋斗着。亚瑟,单纯、天真、幼稚的爱国青年,在苦难的磨练下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有血有肉的爱国英雄。当知道牛虻就是亚瑟时,我震惊了,很难想像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使他由天真、单纯变的成熟而干练,又是什么样的动力使他肢体残疾、疾病缠身后仍不屈不挠。都说时势造英雄,我想确实是这样的,在那个黑暗污浊的社会里拥有坚定理想信念的牛虻傲然独立,为着民族的解放和自由而奋斗着。
他早就知道“很可能我有一天就被人家杀死——这是一个革命工作者的自然后果”。但是他毫不畏惧,更不会因此而退缩。在给琼玛的信中,他写道“我已经尽了我工作的本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如果你们留下来的人能够坚定地团结起来,给他以猛烈的打击,你们就要看到伟大的成就了”。读到这里我看到了他对敌人的蔑视、不妥协,他面对死亡威胁时的威武不屈,以及他临死前丝毫也不放弃对敌人的嘲弄与讥讽。他坚贞不屈的斗争精神和对正义事业的必胜信念,对民族解放事业的无限忠诚,以及视死如归、慷慨就义的英雄行为深深地感动着我。
牛虻,我心目中的英雄,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强者。他让我明白了人生中遇到挫折并不可怕,关键是无论遇见怎样的苦难都不要轻言放弃,要坚守自己的理想,要充满信心坚强的面对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