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应当再支付你第2个月和第三个月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作为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不管在什么地方上班,一般我们都会跟公司或者是工厂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或者是工厂,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我们是可以进行举报的,也是可以去劳动局,进行说明具体情况的,因为签订劳动合同,才能够保证我们普通员工的基本权益,对于员工来说,才能够得到一份保障。其实对于企业而言,能够及时的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是比较好的行为,因为可以约束员工的一些行为,他们身为公司的员工,就要遵守公司的一些规定,比如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比如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比如公司的一些保密条例,这些都是需要员工做到的,这是员工们的义务,也是属于他们的职责所在。
当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是方便对员工进行管理的,如果员工在工作岗位上面,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公司是有权利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的,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是可以对员工进行开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