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现行二胎政策
黑龙江省现行的是一孩半政策:指农村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为女孩的,可以再生育一个
孩子。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
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等19个省(区)的农村居民。
黑龙江单独二胎新政策
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政策开放,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黑龙江省也将逐步实施单独二胎政策。
“单独二胎”是指中国政府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只要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中央决定放开“单独二胎”政策。
黑龙江省单独二胎何时实施:各省份自行确定实施时间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可优先安排大龄夫妇再生育
针对是否会出现符合条件夫妇扎堆生育的问题,从全国来看,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的夫妇总量不是太大,再加上“单独”两孩政策由各省(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启动时间,各地启动实施政策会有时间差,因此,短期内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幅增长的问题。
但是,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人数较多的地区要注意防止这个问题。这些地区可以采取倡导合理生育间隔、优先安排年龄较大的“单独”夫妇再生育、做好再生育审批等,防止出生堆积。国家将根据“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近年出生人口变动情况以及“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情况,编制年度人口计划,加强引导调控,确保出生人口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防止发生大的波动。
单独二胎如何申请:只要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即可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
日前,四川计生委表示,四川“单独二胎”政策将尽快着手启动。但在此之前,凡属于违法生育的,都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11月20日《新京报》)
如此表态的不止四川一省,如江苏等地均表示暂无“单独二胎”实施时间表,在“单独二胎”落地前违法生育都将依法进行处理。诚然,各地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地区人口出生率高,有的出生率低,实施“单独二胎”自然不能一刀切。这也是为什么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
但不设统一的时间表,不等于可以没有时间表。什么时候落实、如何逐步落实,各省都应该给民众一个交待。毕竟生孩子不比买东西,你什么时候打折我什么时候买,这孩子说要生,你还能一纸令下“政策还没落地,孩子先塞回去”?
毕竟,不少家庭在嗅到“单独二胎”政策的信号时,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可具体的时间表定不下来,难道这些家庭就只能一直“准备”下去?万一不小心赶在政策落实前怀上,还得交超生罚款,平白添了不少麻烦。那这“二胎”政策究竟是圆了他们再要一个孩子的梦,还是添了一份干瞪眼的堵?
因此,计生委不能再“揣着明白装糊涂”了,因为他们的一个决定,关系到千万居民的生育大权。如果单独二胎始终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那么本是顺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必要之举,说不定就会沦为政府懒政的又一证明。
其实,各地不给出具体的时间表,或许与担心生育高峰到来有关。毕竟长期以来我国都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突然放开了,万一集体生育引来又一波人口快速膨胀怎么办?但笔者以为,这种担心过于杞人忧天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前期开展的生育意愿调研:大约50%的夫妻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就是说,还有大约一半的人并不会因为放开二胎就多生一个孩子。更何况,在生活成本、住房成本、教育成本的压力之下,不少夫妻都更愿意集中精力教育好一个孩子。
既然生育高峰的猜测成立的可能性不大,那么各地为何不愿给出一个单独二胎的实施限期呢?这不得不让人联想到超生罚款上去,毕竟这是一笔不菲的费用。“单独二胎”政策来得越晚,超生罚款的积累就越多,如此巨大的利益诱惑,计生委能抵挡住吗?
请原谅笔者用最深的恶意来揣测各地计生委的用心。因为即使立即实现“单独二胎”有难度,给出一个时间表总不会太难,再不济,给出一个大致的期限,好歹也能让愿意生二胎的人有个对照。何必对着“单独二胎”垂衣拱手呢?
始终把“单独二胎”当成个止渴的梅子,却迟迟不让渴久了的民众把梅子握在手里,可不是什么厚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