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全面论证中央集权必要性的思想家。韩非首先从人是自私自利的这一立场出发,认为人与人是赤裸裸的利害关系,要治理社会和国家只有用暴力和权术。他主张法治,强调法要统一、法要严峻、法要公平、法要讲信用。君主居法律之上。韩非的君主专制学说对当时的历史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也为后来中国的封建专制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韩非子,生卒年不详。据史书记载,韩非是战国时代韩国的贵族,本人口吃,不擅长说,但十分擅长著书。和秦国的李斯是同门,老师是荀子,写的文章连李斯都自愧不如。韩非是个爱国的人,在诸侯争霸、群雄涿鹿、战火纷飞的战国时代,他目睹了韩国屡次败于秦国,便屡次上书韩王,希望他变法图强,但韩王始终没有采纳。韩非在韩国不受重视,但仍然没有改变自己的信念,继续宣传自己的法治主张。并结合现实写下了十万多字的著作,流传到秦国,秦王嬴政见到后十分欣赏,赞叹不已。说:
“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马上进攻韩国索要韩非,韩非到了秦国,得到了李斯的信任,却遭到了李斯的嫉妒。韩非上书秦王:先进攻赵国和齐国,后进攻韩国。李斯便以此为借口,说韩非是韩国派来的奸细。秦王受蒙蔽,便把韩非治罪。韩非想向秦王解释,但无法得见,李斯则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逼迫他自杀。后来秦王后悔,想要赦免,韩非却已经死了。
韩非一生虽然短暂,但却留下了不朽的著作与法家的思想精华。韩非子是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系统的阐述了法家的治国理论,
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具体主张。同时博采众长,将道家的朴素辩证法和唯物主义作为自己的哲学思想。
《韩非子》是后人收集整理韩非所著的文章而编纂成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这本书深入的剖析了人性、利益等政治因素,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让人深为所动。其中的哲学思想也值得我们细细探究和学习,守株待兔、自相矛盾、吹毛求疵、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等典故都出自该书。这本书真的值得我们仔细阅读。
韩非子是法家代表,主张法制,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军主专制,秦始皇就是采用他的学说,统一了中国,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韩非是韩国的王公贵族,但是他的学说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
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扩展资料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
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
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韩国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法家代表,主张法制,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军主专制,秦始皇就是采用他的学说,统一了中国,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韩非是韩国的王公贵族,但是他的学说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
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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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
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韩非子的主张是法家的代表,依法治国,他的思想一直有被发扬,至今任然在使用并延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