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内容有:
1、要有“委托托收”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和付款人的名称;
4、委托收款凭证的名称、附单件数;
5、委托日期;
6、收款人签字。
注意:受托收款人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银行的名称。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方式,由收款人选用。前者是以邮寄方式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后者则是以电报方式由收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转送委托收款凭证提供收款依据的方式。
邮寄划回和电报划回凭证均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由收款人开户行给收款人的回单;第二联收款凭证‚由收款人开户行作收入传票;第三联支款凭证‚由付款人开户行作付出传票;第四联收款通知(或发电依据)‚由收款人开户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的收款通知(或付款人开户行凭以拍发电报);第五联付款通知‚由付款人开户行给付款人按期付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