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部长是国家正部级别干部。
统战部全称“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国共产党建立专门的统战工作机构是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后开始的。1937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组织中共代表团驻国民党统治区武汉,专门负责与国民党的联系和谈判工作,这是最早的统战工作性质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中共中央和地方及一些企事业单位党委中继续设立统战部。党中央为统战部门确定了“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的内涵加深了,内容更加丰富了。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中央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的工作。
6、负责联系全国工商联,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地方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代管全国台联、黄埔同学会、欧美同学会、和平统一促进会、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宋庆龄基金会、全国工商联等有关中央党群机关的工作。
10、完成中共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等。
12、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等。
13、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负责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等。
参考资料:
中国 共 产 党 中 央 委 员 会 统 一 战 线 工作部,简称中 共 中 央 统一战线工作部、中 共 中 央 统战部或 中 央 统 战 部,是中 共 中 央 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统战部部长,是行政省部级。
中 国 共 产 党 建立专门的统战工作机构是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后开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中 共 中 央 和地方党委中继续设立统战部。
团中央:部级
团中央统战部:司局级
下面的一个处长:县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