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级行政单位共有以下几种: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这四种行政单位都是省一级的。
中国有四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和重庆市。换句话说,由于直辖市相当于省,那么上海市的市长的地位就跟省长差不多。直辖市作为行政区域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直辖市和台湾的直辖市(称为“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行政区(请参考特别行政区),可以小至一条村庄、一个小镇、一个城市,甚至一个政府。但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讲,一个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选出直辖市的领导人。 中国直辖市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行政地位与省相同;直辖市与省辖市、地级市管辖区域相同,下辖:区,县等。
国民政府统治大陆期间,全国总共有十二个院辖市,分别为:首都南京、上海、汉口、武昌、青岛、大连、沈阳、哈尔滨、西安、北平、天津、重庆和广州。目前台湾地区直辖市(“院辖市”)为台北市(简称北市)和高雄市(简称高市)。目前中国大陆有四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沪)和重庆市(渝)。重庆
1949年10月1日
北平改为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其他直辖市沈阳、鞍山、抚顺、本溪、广州、重庆、西安、武汉、南京。
1949年11月
设立天津为中央直辖市。
1950年11月
旅大行署区改为旅大直辖市。
1950年12月
南京降为省辖市。 北京
1952年8月
恢复四川省,重庆仍为直辖市。
1953年7月
设立哈尔滨直辖市。
1953年9月
设立长春直辖市。
1954年6月
哈尔滨、长春、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武汉、广州、西安、重庆降为省 天津
辖市。
1958年2月
天津降为省辖市,河北省省会由保定迁天津。
1966年5月1日
天津升为直辖市,省会由天津迁回保定
1997年3月
重庆恢复直辖市。
国家直接管辖的地区
归国务院直接管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