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支出之后,按照居民家庭人口平均的收入水平。
家庭总收入是指,调查户中所有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得到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总和,不包括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
计算公式为: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通过抽样方法首先进行一次性的大样本调查,然后从大样本调查中抽出一个小样本作为常年记账户,根据记账户家庭实际日记账方法统计出来的,数据每季发布一次。
2009年起,为了更好地反映无锡的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抽样调查对象范围扩大,除了无锡各个城区,还将江阴、宜兴的城镇住户也纳入到抽样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