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是一次封建地主阶级的改革运动。
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商鞅变法的支持者是秦孝公。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
商鞅变法的本质,应该是一种利益的再分配,打破原有阶层的限制,激发秦国在农业发展、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军事发展等方面的积极性。
比如,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这样一来,虽然动了既得利益者的“蛋糕,但是大家对发展经济,扩大土地所有,就有了积极性。
再如,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这样一来,秦国士兵就有了为自己打仗、为后代立军功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