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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科规章制度 麻醉药品分类

麻醉科规章制度 麻醉药品分类

一、麻醉记录单管理制度:

1、麻醉记录单是手术治疗病人的医疗档案,也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珍贵资料。因此,要求麻醉医师必须认真填写。

2、麻醉医师应认真、如实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完整清楚,要字迹清楚。

3、麻醉记录单专人负责管理,每月按日期整理一次。每年做出统计,统一管理。

二、麻醉前疑难病例讨论及会诊制度:

1、对于疑难病例或具有教学意义的病例、少见病例,在科主任的主持下进行术前讨论,对术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2、回顾性总结手术麻醉病例和重危病人的抢救过程及经验教训。

3、院外会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或高年主治医师担任,院内会诊由主治医师以上担任。

4、因病情或术前准备不足需停止麻醉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会诊同意。

5、会诊病例和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在专用本上。

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领取。

2、毒麻药品除有专人保管外,麻醉医师凭毒麻药处方领取。

3、急救药品定点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以利抢救急需。

4、麻醉中特殊用药,需经负责麻醉的主治医师同意后才可应用。

5、麻醉药品(毒麻药)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四、麻醉机和仪器管理制度:

1、麻醉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麻醉用具和仪器。

2、麻醉后应关闭各种开关,取下各种衔接管,消毒螺纹管,呼吸囊等。

3、麻醉机、监护仪等贵重仪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维护,发现缺失或损坏立即报修,保证麻醉设备的完好率。

4、喉镜等麻醉器械专人管理,经常检修,以备随时应用。

五、消毒制度:

1、麻醉器械:螺纹管、呼吸气囊、舌钳等每次用完后浸泡、清洗、消毒或熏蒸,以防交叉感染。

2、浸泡酒精等溶液的容器定期更换。

3、放置麻醉器械盘及盖单一人一用一消毒。

4、一次性消耗材料用后,由使用者浸泡、毁型。

六、交接班制度:

1、主班医师与夜班医师交接日间麻醉工作及尚未结束的急诊手术。

2、交接抢救箱、麻醉器具及毒麻药品使用的情况。

3、主班负责日间急诊手术病人的麻醉工作和科内院内抢救工作。

4、主班或护士负责请领补充当日使用的药品。

七、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1、麻醉恢复室是密切观察麻醉病人苏醒的场所,对手术、麻醉后危重病人进行监测治疗,及时观察病情变化,提高手术麻醉后病人的安全性。

手术后由于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作用尚未消失,常易发生呕吐、误吸、缺氧、高碳酸血症、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常导致心血管功能与呼吸功能紊乱。因此,在麻醉恢复室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和治疗,并及时记录。

2、恢复室病人常规监测一般项目包括:血压、呼吸、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血常规、尿量、补液量及速度和引流量等。

3、恢复室内应给予病人充分镇静、镇痛以减轻各种并发症。

4、病人离开恢复室应符合下列标准:

(1)全麻者需完全清醒,能正确回答问题,呼吸道通畅,循环功能稳定,血氧饱合度下降不超过术前的3-5%。

(2)椎管内麻醉病人通气量满意,一般状况稳定。

5、恢复室在麻醉科领导下,由麻醉科医师主持日常工作,其职责范围同麻醉科三级医师负责制。

八、疼痛治疗制度:

1、疼痛门诊除遵守门诊部的一切规章制度外,强调病历的书写要规范化,保管及随访要常规化。

2、病人治疗前应明确诊断,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3、疑难病例应请上级医师或请有关科室会诊、研究治疗方案。

4、治疗后患者要观察15--30分钟方可离开。

5、备好急救药品及器械。

6、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出疼痛门诊。

7、术后疼痛治疗的病人要及时下医嘱,交待护士观察病情,每天至少一次巡视病人,调整用药剂量及速度。

九、人才培养制度:

1、科主任负责全科各级医师的培养工作,须有计划、明确任务,并有一定的检查考核制度。

2、住院医师应到循环及呼吸内科等科室轮转学习半年至一年。

每年写1篇论文或译文。

3、主治医师除临床工作外,应在科主任指导下承担临床科研项目,每年写出1-2篇论文或文献综述。

4、争取和创造条件对各级医师分批选送学习外文和进修。

5、由科主任或高年主治医师负责教学工作,担任医学生的授课任务,按统一教学大纲备课。

在主治医师指导下,由高年住院医师指导医学。

1、麻醉前要详细了解病情,做好麻醉方案,认真准备麻醉器械、设备和药品,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消毒灭菌制度。

2、麻醉期间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术中监测和麻醉管理,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兼顾其它工作和谈论无关事宜。如有特殊事情必须离开,应请其他医师接替。

3、麻醉期间如突然发生病情骤变,应迅速判断其临床意义,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告知术者,共同研究妥善处理。

4、全面,清晰,准确填写麻醉记录单,麻醉结束须待基本苏醒和病情稳定后方可送出,并认真做好交接班。

到病房后应向值班医护人员交代病情和注意事项。

5、术后及时写好麻醉小结及随访记录,保证资料完备翔实。

6、易燃、易爆等危险药物要妥善保管,药柜要加锁,药标签不明严禁使用。

7、麻醉医师应于术后进行随访,并将有关情况填写于麻醉记录中,如有麻醉并发症,应协助临床医生处理,并详细记录发生经过、治疗情况及效果。

8、夜班值班人员交班前清洁办公室、值班室的卫生。

1、麻醉药品之全身麻醉

全身麻醉分为吸入全麻和静脉全麻两类。

全麻由三个过程,分诱导、维持、恢复阶段。

麻醉前先建立静脉通路,相应监测仪的连接。作出麻醉前生命体征的评价。

常用的静脉全麻药物:硫喷妥钠、氯胺酮、异丙酚、咪唑安定、依托咪酯。

静脉全麻药物优点:诱导迅速、苏醒快、操作简单易行、无呼吸道刺激、不燃不爆无污染。

静脉全麻药物缺点:组织刺激(疼痛)、可控性差(过量)、无法直观监测、用量个体差异大、单一药物无法完成麻醉。

2、麻醉药品之椎管内麻醉

将麻醉药注入椎管的不同腔隙,使脊髓神经所支配的相应区域产生麻醉作用。

有蛛网膜下腔阻滞、硬膜外间隙阻滞(含骶管阻滞)。

常用的局部麻醉药:普鲁卡因、氯普鲁卡因、利多卡因、丁卡因、布比卡因 、左旋布比卡因、罗哌卡因等。

3、麻醉药中毒症状起因

在孕妇分娩时,常应用上述某种局部麻醉药镇痛,此类药物被母体吸收后可以经过胎盘导致新生儿中毒;偶因用于骶管阻滞或宫颈周围麻醉时,不慎将局麻药注射到胎儿体内,可使初生婴儿发生严重中毒症状。

初生婴儿的肝、肾发育尚未成熟,对这些药物的代谢和排泄功能甚差。

1、停止用药,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面罩吸氧。轻度毒性反应多为一过性,吸氧观察即可,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即能很快恢复。

2、出现烦躁、惊恐、肌肉抽搐、惊厥发作者可静脉注射硫喷妥钠,或地西泮或咪唑安定,同时面罩加压给氧辅助呼吸。

惊厥严重并仍未得到控制者,可辅用短效肌肉松弛药,并行气管插管,建立人工通气。

3、发现血压有下降趋势,应立即静脉注射升压药物,常用的如麻黄碱,必要时重复,或去氧肾上腺素,低血压严重至血压不可测得时,立即静脉滴注多巴胺或间羟胺。

4、静脉输液,对血管扩张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更应重视输入平衡液或代血浆以扩容。

5、注意生命体征监测,维持血流动力学和血氧指标稳定。

6、局麻药口服中毒,应尽快催吐、洗胃(可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浓茶)。

洗胃后经胃管灌入活性炭和硫酸钠。皮肤及粘膜接触部位都须用水冲洗。注射中毒者于注射部位近中心端用止血带缚扎,减缓吸收。或于局部注射生理盐水稀释药物,也可切开吸引。同时采取输液、利尿等措施以促毒物排出。

发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时,用1%亚甲蓝0。1~0。2ml/kg,经5~10分钟由静脉缓慢注射。其他为对症及支持疗法和防止感染。忌用肾上腺素和吗啡。

7、初生婴儿局部麻醉剂中毒当有中枢抑制现象时,迅速复苏、给氧,必要时应用人工呼吸器,注射纳络酮、同时采用洗胃(胃液中药物浓度和血浆中相等或更多)、输液、利尿等措施以排除毒物,亦可用换血疗法。

发生惊厥时可用巴比妥类及安定等,心搏徐缓可用硫酸甲苯丁胺(恢压敏),每次0。25~0。5mg/kg,肌注或静脉注射。必要时1/2~2小时重复1次,亦可用适量作静脉滴注。其他为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