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东丽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 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东丽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8年8月6日开始,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站: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
五、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9:00至8月24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8月20日9:00至8月25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8年8月27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