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他的监护人和近亲属也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有两点:
第一,这里的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的近亲属仅指夫、妻、父、母、子、女和同胞兄弟姊妹。除此之外,像尚未领取结婚证的男女情侣、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堂表兄弟姐妹、姑姨叔舅或其他朋友、同学、同事等均不能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
第二,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也就是说当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拘传或者讯问后就可以委托辩护人。
在刑事代理中,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