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正当防卫啊!
人贩子抢孩子,还持刀行凶,比昆山龙哥恶劣多了,孩子的父亲反杀妥妥的正当防卫。
昆山龙哥其实只是想吓唬一下那个人,结果情急之下那个人根本无从判断是吓唬还是真的要砍死他,结果龙哥的刀不慎脱手,他捡刀反杀龙哥。
而人贩子则是持刀蓄意抢孩子,比持刀抢劫性质严重得多,所以被反杀,死有余辜。
退一万步讲,哪怕是防卫过当被判坐牢,也好过自己躺太平间、孩子被抢走。
2004年6-8月左右,地址在成都某三圈层郊县(以水出名),一个婆婆牵着自己的孙女在国道上走,突然一个骑摩托车载着一个人冲过来,下来了个大汉从那位婆婆手上抢了女孩就准备跑往藏区方向跑,这时候刚好俩藏族大哥在路对面看到了,跑过来在人贩子即将上车跑路的时候一脚踢翻了摩托车,路上的人也反应了过来就把俩人围住了。 结果那天是逢场(每隔两天一次,都从村里来镇上买东西),旁边就是场上人很多,一听说有人贩子呼啦啦来了一片人,一人一拳一人一脚嘴里还骂着“我r死你嘞妈,敢来这儿抢娃娃”“弄死你狗日的”,警察来的时候俩人都嗝屁了,到最后动手的人没有一个被抓起来的。
不要我问为啥知道的这么清楚,你能想象一个一米八的大汉抱着年仅五岁的我下死手打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