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报名后考一补一,不及格的话以后以“考一补一”为单位,不限次数考出为止,时间间隔为一周。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拓展资料:
科目一,又称科目一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100道题,90分及以上过关。
科目一是指驾驶员理论考试,是在车管所进行的,驾照申请者必须通过的一种许可考试。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再加地方性法规。驾驶员理论考试举办时间由各地车管所自行安排。
科目一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一部分,本大纲考试部分分为三个科目,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前一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继续该科目考试。
科目一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扩展资料
科目一理论考试流程:
1、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待考场顺序领取本人学车档案;
2、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接受监考民警审核;
3、进入考试区域必须关闭手机;
4、进入考试区域不许大声喧哗;
5、法规课本不许带入考场(或放进包内);
6、考试结束后,身份证本人收好保存,将档案交到考场前方《交证窗口》;
7、考试及格的学员在考场出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签字后离开考场;
8、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即可离开考场,听候所在驾校工作人员通知补考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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