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出入境管理局的职责是:研究拟定出入境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管理国籍和口岸签证事务;承办对外国人开放地区的审核报批、公布工作。省、自治区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对本省、自治区范围内的出入境管理工作进行规划、组织、指导、监督,认真贯彻执行部的出入境管理工作部署,按照中央事权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组织指挥对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承担签发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审批和管理等工作。直辖市、地(市)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职责是:承担各类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出入境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对县(市、区)局(区分局)的业务指导。